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控辯雙方在8月底已經完成舉證,控辯雙方今日(29日)起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結案陳詞,預計需時10日。法官預計待結案陳詞完成後,將需時3至4個月才能夠作出裁決。
今日由主控萬德豪首先陳詞處理法律爭議,就控罪中「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它非法手段」的「其它非法手段」如何詮釋。他認為《國安法》旨在防範和懲治危害國安行為,聲稱武力已非顛覆政權的必要元素,認為法庭不能狹窄詮釋「其它非法手段」的定義。他更指「其它非法手段」不限於刑事行為,被告是否知道自己犯法亦非關鍵。
控方完成陳詞後,辯方逐一陳辭,其中代表何桂藍的大狀Trevor Beel就指,控方早前再就法律爭議遞交新的書面回應,希望押後至本周五再就法律爭議作陳詞,以待研究有關文件。不過法官李運騰、陳慶偉均認為可先處理案情方面的陳詞。
陳慶偉及後又表示,自己與李運騰在2024年分別有審訊要處理,估計要3至4個月後方可裁決,因此拒絕押後陳詞的申請,並著吳政亨和余慧明的代表律師石書銘開始陳詞。
石書銘陳詞時表示,兩名被告於案中的處境及角色,與其他被告相比明顯較為獨特,其中吳政亨沒有參選,亦沒有策劃初選,形容角色如同「義工」,他只希望民主派能在立法會取得超過35席,對於「35+」之後的事,例如是否要癱瘓立法會,他並不關心。
石書銘續指,雖然余慧明參選時亦不曾參與協調會議,一直獨自行事,無證據指出她與其他被告有達成任何協議或有相關討論。雖然余慧明曾表示會否決預算案,但無表明會無差別否決。她在作供時亦提過,最重要的訴求是雙普選,若達成此訴求,她不一定會否決預算案。
16名不認罪受審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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