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被指容許一名羈留人士使用其職員電子手帳以取閱懲教署機密資料,尋找另一名在囚人士以索取香煙,早前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今日(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蔡炳燊(33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5月1日在大潭峽懲教所當值期間,容許羈留人士Sandeep Singh操作懲教署電子手帳,及取閱當中機密資料,以尋找另一名羈留人士的所在位置。被告後來應Sandeep Singh要求,向另一囚倉的羈留人士取得一枝香煙,及帶回給Sandeep Singh。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被告在本案中並無任何實際得益,不涉及違反誠信,亦不涉濫用職權對其他人造成傷害,而且被告亦於今年4月引咎辭職。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時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有家人支持,擁有穩定工作,而且初犯有悔意。除了要面對刑事定罪紀錄外,被告亦已因本案而引咎辭職,現於非公共機關工作,重犯機會極微,希望法庭判處較低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被告的社服令報告正面,亦獲得眾多親友支持,考慮到被告過往良好背景,認為本案屬於個別事件。但她同時指出,監獄規則必須嚴格遵守,否則混亂發生時可有嚴重後果,最後判處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 2181/2023@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