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證券一員工借用四個帳戶違規買賣證券,金額超過七千萬元(人民幣,下同),虧損逾五十四萬,事發後,被罰三萬元。

天津證監局11月9日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罰的人是中泰證券天津分公司前員工王某。

王某於2019年5月20日入職中泰證券天津分公司,擔任理財經理。王某在2019年9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間,利用「王某1」、 「孫某然」等四個中泰證券帳戶普通帳戶違規買賣證券,總計合計交易金額約7,
054.46萬元,虧損54.11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表示王某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中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買賣股票或者其它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行為。給予王某三萬元罰款。

王某已經於2021年2月26日離職。

該消息披露後引發網民議論,一種觀點認為處罰太輕了。網民「客家啊哥仔」表示:「甚麼,罰款三萬?哈哈哈……」

更多的評論認為一個理財經理,在券商內部工作,操作七千多萬資金,還賠了五十多萬,可見大陸股票市場賺錢有多難。

網民「黃國祥」說:「這就是A股市場。證券從業人員居然也能虧損,還拿著幾千萬資金。笑掉大牙了。所以在這個市場投資者不虧才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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