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721白衣人襲擊市民案,遭港府控以「暴動罪」的林卓廷與另外六名「非白衣人」,今天在法院繼續審訊,元朗車站事務經理B先生出庭作供,進一步說明了港警在721如何「親自部署、親自指揮」。
綜合各網媒報道(注1),B先生披露了以下幾個重要事實:
一、早在2019年7月19日,天水圍警署已聯絡B先生,表示將於7月21日調配警員到元朗站控制室,負責監察車站情況,B先生答允協助安排;
二、警方在7月20日通知B先生,將於21日下午5時開始,安排兩個便裝警員到車站控制室;
三、721晚車站出事後,B在11時45分趕到元朗站,看見控制室內果然有兩個天水圍警署的便裝警員;
四、B回答辯方律師,指出控制中心報警後,警員一般會在十多二十分鐘內到達,而非「一個唔合理長嘅時間」;
五、控制室內的閉路電視可監察元朗站情況。
其實就算沒有B先生的供詞,大家都知道港警早已掌握721的情報。例如時任元朗鳳翔區議員麥業成,曾於721早上聯絡警方,表示自己收到消息,當晚將有收了錢的黑社會襲擊返回元朗的居民,警方當時回覆「已就事件有部署」。
然而到底有什麼具體「部署」,大眾一直不得而知,B先生的供詞正好補上一塊可貴的拼圖,尤其是以上第一至三點,之前均未見媒體報道。
但問題來了:既然香港警察早有「部署」,還在暴動幾小時前,特地派員到車站「監察」,為什麼非但不見及時增援,反而有兩個警員掉頭就走?暴動發生後,為什麼「超前部署」的警方沒有提前抵達,反而花一個不合理地長的時間,破天荒遲到39分鐘呢?
由此可見,當日「監察」和「部署」的真正目標,不必細思極恐,已經呼之欲出——要是白衣人打不過對方的話,你信不信,警方可以在十分鐘內趕到現場增援呢?
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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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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