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早前用公司地址收取18本《羊村》刊物,被控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被告今日(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被告梁俱銘(38歲,文員),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第10(1)(d)條的「輸入煽動刊物」罪。控罪指,梁俱銘於今年3月7日,在香港連同別名「PanChoi」及「JohnChoi」的蔡榮達,輸入18本「煽動刊物」,分別為6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以及《羊村日報》的書,每書各3本。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38歲被告沒有政治聯繫,他只按上司指示收包裹,參與角色低,本案涉及煽動刊物相對少,形容只屬「自用」,沒證據證明被告涉分發,亦非書本擁有人,望法庭考慮屬單一事件予以輕判。

蘇官判刑時指,涉案繪本以兒童為對象,目標讀者年齡層低至4歲,以社會事件為骨幹,用羊及狼比喻香港和中央,旨在「抹黑」中央「邪惡橫蠻、具侵略性」,認為被告的行為是「變相助長」及「鼓勵」散播「危害國安」訊息。

蘇官以判囚6個月為量刑起點,除認罪外沒其它減刑因素,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案件編號:WKCC3796/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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