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駐守西九龍總區已婚休班警員,涉嫌在葵涌紀律部隊宿舍內非禮7歲女童,案件今(25日)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後,及反對被告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准被告以人事及現金兩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進入案發屋苑,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
男被告梁桂鋒(34歲),職業報稱為警察,駐守西九龍總區,現已被停職。控罪指,梁於2023年9月20日,在葵涌大窩口道88號葵馥苑一單位內,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控方在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後及反對被告保釋,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當中包括指紋校對、DNA檢驗及分析閉路電視影片。
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准許被告以兩萬元現金及妻子的兩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候訊,期間被告需搬離涉案屋苑及不得前往該屋苑任何範圍,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更改住址前需通知警方,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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