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4至7歲的孩子時,有一個絕對不可忽視的重要概念。那就是在教孩子學習時,必須要守護「兒童人權」。

也許有人會覺得莫名其妙,怎麼從學習突然談論起人權了呢?超乎我們想像的是,在悲慘的現實中,很多父母正以教孩子學習、寫作業為名,無視孩子的人權、虐待孩子。請看以下內容,如果認為是虐待兒童請在括號中標示○,認為不是請標示×。

♦  發火、大喊大叫堅持要孩子完成作業()

♦   對孩子說:「別人都開始識字了,可你連昨天學的東西都記不住!」()

♦   對孩子大吼:「不寫作業就滾出去!」()

♦   父母因孩子不用功讀書,大聲吵架,互相指責對方。()

以上皆屬於虐待兒童的行為。雖然父母都很擔心「霸凌問題」或「老師施暴」,但事實上,父母侵害孩子人權的問題更為嚴重。我們對於身體暴力的認知已經有了很大的提升,但對於情緒虐待和放任、不管孩子的認知卻還很不足。

與兄弟姊妹或同學進行比較、差別對待的行為;恐嚇、威脅要把孩子趕出家門的行為;強迫孩子做超出年齡或情緒承受能力事情的行為,這些都屬於情緒虐待。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都沒有意識到在教孩子學習的過程中,漸漸演變成虐待孩子。強迫孩子練習寫字;孩子數數出錯時,大吼「又數錯了」;用可怕的表情盯著正在學習的孩子等行為,都屬於虐待兒童。這種可怕的教育方法會導致孩子歪曲記憶,留下更大的心理陰影。(待續)

──摘自:《高EQ小學霸的卓越學習法:啟蒙4~7歲孩子黃金成長期的75種實踐法》大樹林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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