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自大陸的法律系博士女生,被指計劃公開展示大型「國殤之柱」直幡,遭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今(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明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指,被告曾雨璇(23歲)5月在從大陸民運人士周鋒鎖處,取得一幅9米乘3米、上面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國殤之柱底座「The Tiananmen Massacre June 4th 1989 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天安門大屠殺 1989年6月4日 老人豈能夠殺光年輕人)」字眼的圖像。警方在6月1日搜查她的住所時,發現掛有1.5米乘0.6米的國殤之柱直幡。

警方在曾的住所,另搜出一封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署名的打印信,信中提及「計劃進行任何活動都務必通知傳媒」,直幡是「以示我們都記得天安門事件」。

被告的電話紀錄則顯示,她曾經聯絡「獨立媒體」和「自由亞洲電台」,表示會在今年6月4日下午6時40分,在銅鑼灣怡和街的圓形天橋展示上述直幡。被告又曾與周鋒鎖聯絡,指會在6月4日展示直幡,抗議警察「綁架」國殤之柱,周則提醒被告注意安全。

曾雨璇承認,有一個用高志活名義建立的網站,發起在各地展示國殤之柱直幡的運動,旨在抗議港警「綁架」香港的國殤之柱,認為綁架這個自由的象徵,只會帶來更大反抗。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5月8日至6月1日,在香港連同一個名為「周鋒鎖」及其他人,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翻查資料,周鋒鎖今年6月3日曾經在twitter(今稱「X」)上發文,指「曾雨璇無罪,我為曾雨璇六四海報承擔全部責任」,指她在明知風險的情況下,「從我這裏得到了國殤之柱主題六四紀念海報,不幸的海報在警察搜捕時被發現」。

將撤回悼梁健輝煽動罪

辯方求情時,提到「六四」廣為人知,加上直幡內容沒有煽動成份,市民未必容易因此被煽動,希望法庭量刑能考慮言論自由。被告的求情信表示,煽動憎恨從不是她的唯一和主要意圖。

曾雨璇另被控於今年1月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悼念2021年「七一刺警案」死者梁健輝。不過在控辯雙方達成共識下,此控罪會在曾雨璇認罪後,將於明日撤回。

案件編號:WKCC2389/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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