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的收費水平自去年12月起由每個膠袋0.5元增至1元,消委會在今年1月至7月收到39宗有關網購雜貨膠袋收費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0宗急升,有消費者反映部分商戶及網購平台濫收膠袋費。消委會於11間網店或網購平台嘗試購物,發現部分商戶在釐定收費水平時有欠清晰,收取的膠袋費與提供的膠袋數量不一致,消委會建議環保署對網購雜貨服務提供更清晰指引。

消委會在今年6至7月派員以一般消費者身分,先後於11間網店及網購平台實試購買新鮮、冰鮮、冷藏或一般食品;涵蓋連鎖超市與食品店的自家網店,如百佳、惠康、一田、HKTVmall;以及與超市合作的第三方外賣平台,如戶戶送、Foodpanda。消委會發現,有6間有列明需收取膠袋費或包裝費,當中3間有列出相關收費金額或上限。

消委會嘗試網購69次,當中有37次(54%)均需收取膠袋費或包裝費,每次訂單收費介乎1至6元,提供的膠袋數量由1個至8個不等。消委會發現有膠袋數量超出或少於所收取的費用。在實試中有10次,所提供的膠袋數量超出收取的膠袋費/包裝費,撇除2次屬可豁免的情況後仍有8次,包括有外賣平台用2個膠袋雙重盛載所有貨品,卻只收取1.5元膠袋費。

環保署表示,倘若該貨品經由物流公司送遞,膠袋不涉及以零售方式出售貨品,便不用收取費用;但如果多個包裝膠袋由零售商戶提供,除可豁免的情況外,商戶須就每個向顧客提供的膠袋收取最少1元。

亦有網店或網購平台沒有收取膠袋費卻提供膠袋或保溫袋,有5次實試在沒有收取膠袋費/包裝費的情況下,商戶提供1個至3個膠袋;另外,有6次實試雖然沒有收取膠袋費/包裝費,亦沒有使用膠袋,但使用了2個至4個保溫袋盛載部分濕貨。

另一方面,有網店/平台在收取膠袋費/包裝費後卻沒有提供膠袋,只提供紙袋,甚至以紙箱盛載貨品。環保署回應指,若商戶向顧客收取費用但提供紙袋,並沒有違反《產品責任環保條例》。

而即使訂購相同種類及數量的貨品,但實測時所收取的膠袋費或包裝費亦有不同,例如消委會在同一超市重複訂購9款相同貨品,兩次實測均提供3個膠袋,但第1次收取2元膠袋費,第2次則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消委會指出,網購時顧客只能被動地由商戶決定收取的膠袋費用及膠袋數量,亦沒有不需要膠袋、選擇膠袋數量或剔除支付相關膠袋費的選項,甚至部分商戶有濫用膠袋之嫌。消委會認為,網店/網購平台應釐清膠袋費或包裝費的收費政策及計算準則,改善物流及運輸系統,採用簡約包裝及使用適合盛載食品的重用環保紙箱,減少使用膠袋,並應容許顧客在訂購貨品時選擇膠袋使用數量或不使用膠袋。 

消委會亦建議環保署就網購雜貨服務提供更清晰的指引,例如說明商戶在運輸過程中使用的額外膠袋及保溫袋的適用範圍及數量,進一步加強減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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