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請針對《願榮光歸香港》(《願榮光》)的禁制令,28日遭高等法院駁回。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31日)稱,看不到法官在裁決上出錯,如果律政司上訴,將會面對頗大困難,一旦敗訴會「好難睇」。時事評論員羅家聰則認為,政府申禁制令是為逼使Google行動,而人大釋法的機會很大,但Google未必會就範,可能放棄香港市場,港府會得不償失。

湯家驊今早在商台節目表示,裁決相當技術性,又指特首早前根據《港區國安法》發過證書,禁令申請書提及宣揚《願榮光》的4類行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法官在判決中亦認同。

湯認為,4類行為代表已經干犯《港區國安法》,只差相關人士有無犯罪意圖。他質疑,既然相關人士干犯國安法,為何不循國安法檢控,而因禁制令引起「一罪兩審」的問題。

另外湯家驊強調,法庭「不會做無謂的事」,既然可以循國安法檢控,禁制令能夠幫助當局「做多了些甚麼?」,認為這是法庭拒絕發出禁制令的基本原因。

政府上訴將面對頗大困難

至於政府應否上訴,湯家驊認為裁決是酌情決定,如果在法律上要推翻,須指出其法律上的錯誤,或者案中忽略的關鍵事實或理據。不過他讀畢整份判詞,「暫時看不到有甚麼犯錯,或忽略了甚麼理據」。若律政司代表在庭上無提出,法官因而無考慮,他認為「情有可原」,他亦認為,如果律政司想上訴,「將會面對頗大困難」。

湯家驊續指,更重要的是,如果當局仍要上訴,一旦敗訴,「政府就真係好難睇囉,政治上好難睇」,除非政府有十足把握,否則不應考慮。

他又認為,政府入稟出發點「不是威嚇港人」,而是希望網上服務提供者「知難而退」,將歌曲下架。

至於政府如何令YouTube和Google將《願榮光》下架,湯家驊表示,政府可以選擇繼續與對方商討,或提出刑事檢控,甚或通過法例禁止《願榮光》,但他認為此舉是比較極端,「政治上可能帶來對一國兩制相當衝擊」,看不到要如此做的原因,「歌是死物,要檢控的是人」,認為政府要立例禁歌,「未必是好周詳的決定」。

被問到政府今次入稟是否草率,湯家驊拒答:「你唔好問我呢啲(這些)問題啦,我係行會成員,答唔到你」。

羅家聰:或會人大釋法

時事評論員羅家聰則認為,當局不想公然指使法官判決,但掌握「尚方寶劍」,認為最後人大釋法的機會很大,「用這種方法(釋法)越來越頻密」。他28日在「Ed Chin World錢志健」的YouTube節目上指出,播錯國歌事件令中共失去面子,政府申請禁制令,是希望為逼使Google採取行動提供法律基礎,但現時不能「封網」,認為當局最後會採取能夠逼使Google就範的方法。

不過羅家聰分析,即使人大釋法,如果美國政府在背後採取對應程度的施壓,Google亦未必就範,屆時可能會放棄香港市場,但港府會「得不償失」。因香港人、公務員都普遍用Google服務,一旦如此,當局「不會贏到任何東西」。他又說,其它能替代的搜尋器多以美國為基地,一旦Google不在港營運,他們是否亦會被踢走,「香港到時用甚麼?只是用百度?我覺得很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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