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阮民安涉嫌於社交媒體發布煽動言論,及被指鼓吹仇警、嘲笑法官等,另外被指與其他人訛稱資助一名暴動案女子,以眾籌為名售買曲奇,洗黑錢逾71萬,阮民安昨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煽動及洗黑錢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阮民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其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 (包括首尾2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a)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它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d)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另外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其在滙豐銀行賬戶內的港幣718,788.27元,為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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