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今(24日)展開第90日審訊。被告之一的何桂藍繼續自辯,期間質疑主審的《國安法》指定法官對立法會理解少,但卻以發表政治演說為由,打斷她的發言。

何桂藍指,民主派明知無可能取得立法會35席,亦明知當局會以《港區國安法》行動,但仍然要找方法展示香港人的政治意志,並去證實香港人有實力取得議席。但是法官陳慶偉重申他認為初選浪費時間、金錢、心機,何桂藍反駁很少社會運動可以達到訴求,但過程中會有建立,打開新空間,繼而說絕大部分香港人心底知道,在中共治下爭取民主「從來都係一場妄想」。

法官李運騰打斷何,並著何冷靜,何桂藍質疑法官問問題後不准她回答,是「好唔公平」,質疑法官可以定義「呢場嘢(初選)」,並推到她身上,但她卻不可回答。李官繼而指她不能在法庭發表政治演說,另一法官陳慶偉同意。何桂藍質疑是否不容許她答問題,陳官回應如果內容相關即可。

此時何桂藍反擊法官對立法會理解少,如何分辨發言是相關與否,李官回應可由其代表大律師交代,陳官聲稱自己擔任法官25年,知道什麼是相關與否,不過引來何質疑。何桂藍指他不知道何謂「分組點票」,批評法官的判斷「好有瑕疵」。陳官反駁,指他決定錯誤亦「不是被你(何)糾正,而是由上訴庭。」

解釋參選宣言 回應議會拖抗爭後腿

至於何桂藍的參選宣言,提及「反抗,先可以改變到香港嘅宿命」,何今在庭上解釋,「一國」不斷變化,「兩制」無可能維持不變,香港永遠無可能留在無民主但有自由的幻想中,不會因為想留住建立在浮沙上的「privilege(權利)同自由」,接受一個表面繁榮,但實際上不斷破壞香港嘅status quo(現狀)。

何桂藍又解釋「反抗」是要實踐本身在追求、相信的民主,抗衡當局透過《國安法》的恐嚇和對選舉的操縱,初選即由香港民間舉行,符合民主原則的選舉。

參選宣言提及,「議會要去助燃場運動,而唔係再拖抗爭嘅後腿」,何桂藍解釋是回應社會上一個比較主流的看法,指「立法會係廢嘅」,唯一有用的是「攞10萬蚊(議員月薪)嚟幫抗爭者,否則就係純粹係轉移大家嘅視線,由場運動轉咗去個議會嗰度」,即議會拖抗爭後腿。至於講議會助燃運動,何桂藍說是希望說服別人,議會仍然有關鍵作用,但是她承認在2020年6月初選前,想像不到初選之後,立法會議員可以如何做。

何的參選宣言又提到,民主派在《國安法》下,不可以「係咁退讓,否則就會被逐個擊破」,只可以用盡一切方法同中共周旋到底。何解釋時表示,覺得表明反對《國安法》就會被DQ,亦觀察到很多參選人為避免被DQ,不承認立法會議員在《基本法》下,有權否決財政預算案,她認為此是「係咁退讓」,承認議員有此權力是一回事,是否實行是另一回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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