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陳奕迅演唱會鬧出風波,多首由林夕填詞的歌曲被換成其他人的名字。古有「唐詩三百首」,今有「林夕四千首」。今次要介紹的林夕作品《不來也不去》是商業情歌偏鋒之作,收錄於2009年發行的陳奕迅粵語專輯《H³M》。我認為是林夕眾多作品之中最具深度的一首,只以323個中文字,將佛學概念和人生哲理用情歌來商業包裝。佛家教人放下執著,而《不來也不去》來自佛學《中論》「八不中道」概念: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去、不來。

歌詞第一段已經極其精彩,只用了66個中文字,就描寫出主角獨自一人在茫茫人海之中,與另一個人相遇,一見鍾情,然後相愛、分手、失戀,最後重新振作。林夕用大海航行比喻人生的旅程、一段關係的開始與終結。「揚帆時 人潮沒有你」和「回程時 浪淘盡了你」,文筆優美,寫得很有意境。

然後,「就當共你 有舊情沒有往事」句末的「往事」,跟下一句的「如煙(烟) 因給你遞過火」,合成為「往事如煙」,「火」與「因」又合成為「烟」,簡直是林夕的神來之筆。一段關係由某一方的主動開始,這是佛家所講的「因」,但關係和愛情如煙,作為外力的「緣份」總有一天會耗盡,關係會煙消雲散。雖然感情或激情「如火」,但「沒熔掉我」,因為失戀在漫長的人生中,其實只是一件小事。

「回望最初 當喪失是得著可不可 可痛若驪歌 樂如兒歌 像你沒來過 沒去過」,指任何關係和事物的意義都是由你自己決定。你可當「喪失」是「得著」,可當「結束關係」是「驪歌」或「兒歌」,甚至當自己或某個人「沒來過 沒去過」。更脫俗的想法是,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我們根本沒有「擁有」別人,又何來「失去」別人?

這與林夕的「富士山愛情論」相似:「你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不能搬走它。有甚麼方法可以移動一座富士山?你自己走過去。愛情也如此,逛過就已經足夠。」

「誰同行 仍同樣結尾 血液裏 才遺傳悲喜 誰亦難 避過這一身客塵」指任何關係都有終結的一天,世間一切現象都只是因緣際會的結果,其實不用介懷。更脫俗的想法是,世間萬物都只屬於當下一剎那,沒有過去和未來,所以根本沒有「改變」這回事,我們不用為了一段關係的變質而傷感。

「如花 超生了沒有果 如果 過路能重踏過」這兩句亦寫得很優美。「如果」同時代表「因果」的「果」,呼應前面「如煙(烟) 因給你遞過火」的「因」;同時,「如果」也是英語「if」的意思。

主角認為如果能重新來過,就當是「碎步湖上」蜻蜓點水,而不是首段的「揚帆」出海;只要不種下因,就不會有果;當領悟到「像我沒來過 沒去過」這一點時,主角就得到解脫。較為現實的解讀是,那是一個無限循環,「拾回自己」,然後脫俗,終有一天會再「揚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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