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兩電《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去年中電的電纜橋起火,及上月的港島大停電,都反映有賞罰機制的問題,政府會納入檢討內容。他並稱政府對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無為檢討範圍劃下界線。
會上多名議員批評,現行賞罰機制並不合理。實政圓桌田北辰指,當局應參考港鐵列車故障的懲罰機制,「有罰無獎」,將懲罰力度與停電時間掛勾,「早點恢復電力就罰少點」,質疑為何電力公司與港鐵的懲罰機制有不同版本。他指坊間有意見認為,按意外發生原因是否可控決定如何懲罰,認為會導致「口同鼻拗」,建議一刀切。
田並質疑,政府准許兩電有8%回報,電力公司開支「無王管」,不需要像正常生意般要控制成本,成本增加就加基本電費,「最後由市民負擔」,認為政府要調低准許回報率,並向市民交代如何監管開支,例如工資升幅、人手編制等。
謝展寰回應,政府會與兩間電力公司商討,增加電力公司的開支監管、提高相關透明度及建立指標,並審視賞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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