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六女學生於2020年在學校廁格分娩後,將女嬰放在袋中並棄置在學校附近的垃圾桶,女嬰被發現時已經死亡。女生周四(4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交替的殺嬰罪,法官李素蘭認為本案是一場悲劇,同意被告當時所面對的處境十分困難,將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判刑,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T.Y.M.原被控謀殺罪,她承認交替的殺嬰罪,獲控方接納。控罪指她約於2020年9月22日,在天水圍故意導致一名未命名而不足12個月大的女嬰死亡。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一名中六學生,2020年9月22日她在上學期間,在學校廁格內誕下女嬰。她擔心被人聽見女嬰的哭泣聲,用衣服的一部份塞入女嬰口中,再把女嬰放進一個藍色袋,及後棄置在學校附近一個垃圾桶旁。翌日清晨有晨運客途經,打開藍色袋揭發事件。救護員到場後發現女嬰由染血毛巾包裹,口部塞着衣衫,四肢僵硬身上有蟻,連着臍帶但無胎盤,已經死亡。

辯方精神科醫生診斷指,被告誕下女嬰後患上創傷後遺症。並指因突如其來的劇痛、出血及嬰兒出生,令被告極度恐懼及不知所措,故其精神狀態受干擾。控方精神科醫生則認為被告當時抑鬱及內疚,診斷被告患重鬱症,不認同被告是患創傷後遺症,但同意被告因意外分娩、持續出血及劇痛等,以致精疲力竭及有嚴重精神及身體壓力,屬精神狀態未能完全恢復。

辯方求情指,被告生於破碎家庭,缺乏家人關懷及指導,又引述社工報告指她的居所環境非常惡劣,滿佈垃圾。辯方指本案情節令人痛心及震驚,認為任何人得知被告的背景及經歷都會深表同情。被告獲學校老師、同學等撰寫求情信,其中女嬰生父表示他才是應該受到刑罰的人,而不是被告。

案件編號:HCCC2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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