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長春社今日(25日)於社交平台貼文,指南生圍濕地緩衝區近日再有發展申請,該處去年有一項發展申請被否決,不過發展商在一年後以同樣的發展規模再次提出新申請。

涉事的地段為元朗壆圍錦繡花園東南邊,該處前身為上年年中被城規否決的規劃申請A/YL-NSW/290,該項目原本計劃興建110幢樓高10至18米的房屋。長春社指,發展商在申請被否決後不足一年,再以一模一樣的發展規模,以新申請A/YL-NSW/314硬闖城規會。長春社認為發展商不單未汲取上一次硬闖城規失敗的教訓,更是繼續無視后海灣「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規劃原則,形容是「換湯不換藥」。

長春社指出,整個發展申請有約70%的範圍在濕地緩衝區內,範圍現皆為魚塘,四周被棕地及已發展區重重包圍,是該區域僅存的濕地。長春社又指,有關發展商於上一份申請A/YL-NSW/290中,未有正視漁農自然護理署要求修改「濕地修復區」的布局和功能,最終被城規會指不符合后海灣規劃指引中的「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原則,以及未能證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負面影響,規劃申請最終在2022年5月20日被否決。

長春社批評發展商在新申請中繼續無視后海灣的規劃原則,所提交的發展規模仍然維持不變。項目更提及開發過程將有5.82公頃濕地受影響,當中更有2.88公頃濕地將受發展影響而永久消失。至於發展商提出的所謂「濕地修復區」,長春社質疑未有充份在面積及功能上補償損失的魚塘,認為以發展商現時提交的資料就貿然再闖城規,不但忽略發展項目對整個后海灣造成的生態壓力,也是增加政府部門的行政壓力。

另外,長社春又指出該項申請是自政府於2021年提出「研究放寬濕地緩衝區發展限制」後第10個發展申請。在政府就濕地緩衝區的未來規劃未有定案時,發展商不斷提出多個發展申請,難免令人質疑是否「政府放風、發展商配合」,為他日政府宣稱放寬整個濕地緩衝區發展限制提供「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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