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前兩篇,我們揭穿了胡鑫宇案的錄音造假(日期造假鐵證),日記「自殺傾向」造假,平台瞭望準備逃跑瞎猜、屍無蠅蛆造假、現場鞋造假、鞋帶自縊造假、破壞現場護假……警方在沒有像樣證據的情況下,認定自殺的「猜測性佐證」基本都被否定。本篇,繼續展開警民鬥智的艱難歷程,揭開更大、更險惡的「活套」造假。
10. 假活套騙全世界,揭穿如此簡潔
新聞發布會上,省市縣聯合辦案組宣布胡鑫宇系自殺,現場證據中有:「縊索為活套,繞頸形成閉環……
這個「活套」其實是「假活套」,難倒了去過現場的家屬,難倒了胡家聘請的律師、偵探,難倒了全國的網民、主播,難倒了全世界不知內情的人,也難住了海外關注的警察、探員——揭穿卻是十分簡單,關鍵是大家都沒有經驗。
看上圖左1,白色是筆者沿著原圖的鞋帶虛線描出來的,這叫死套,死套就是不能活動,怎麼拉,都不會變緊。這種「開放式死套」,勒前位(氣管處)有效,勒脖子後部(後位),人瞬間就掉出來,脖子後邊沒有勾,勾不住繩子,所以3D模型造假了。
也許有人說:3D模型,就是做個示意圖,做個樣子,談不上造假——如果真是這樣,為甚麼3D圖的尺寸、體位(掛脖後部)做的非常精確,偏偏在繩套處,用虛線、虛畫處理呢?為甚麼不把現場的套索如實表現出來呢?因為一旦真實表現,就曝光了造假,所以,寧可3D造假,做成死套、虛畫,也不能展現現場的實情!
再看圖左2,上方藍天背景的「絞刑結」,影視中常見,那是正宗活結,越墜越緊,這活結打法一般人都不會。這種結打好了——外行都以為萬事大吉了,還有一個關鍵:結上方只能吊一條繩索,就是可以自由拉動的那條,這樣才能越拉越緊,如下圖勒緊的水瓶;一旦在結上掛兩條繩索,活套就勒不緊了,成了假活套,因為你誤把不活動的那條繩索也掛上去。
請大家動手實驗,一個小實驗,就能擊敗「活套造假」。網上有這種打絞刑結的方法——獵人狩獵下套,也是這種活套。做好後,只拉一根會就會鎖緊;如果兩根同時拉,就拉不動了,一實驗就知道了,這就是成了假活套。
再看上面現場圖:顯然胡鑫宇縊吊的上方,是兩根鞋帶閉合掛上的,一根鞋帶肯定無法自縊,禁不住、立刻斷,只能吊兩根、閉合雙掛,這樣就成了典型的假活套。儘管影片圖,千方百計遮掩,不讓你看到完整的套索,圖在打結處用粗紅圈遮擋,還是遮不全、蓋不嚴,圖中可見上下兩股繩分叉、活套為假。
這樣的假活套,前位(勒氣管)有效;後位(勒脖後)無效。勒後脖,套大的話人會掉出去;套小,能卡住顴骨,看我們開頭的實驗圖,這樣雖能掛住,但是人一直死不了。緩緩慢慢下墜、慢慢慢慢懸空(以免鞋帶斷)後,頭腦發脹但一直清醒,脖後、臉、耳朵非常疼,時間一長就受傷了,一直難受,長期活受罪,因為呼吸暢通、頸內動脈順暢、頸前靜脈順暢,只是部份血管受阻,小血管會開啟靜脈曲張回血……萬勿模仿,非要模仿的話,傷臉毀容自負啊^!^
由此可見,現場的假活套勒脖後部勒不死人,只能是吊掛屍體!鐵證如山,真相全顯。
因為胡鑫宇後位縊吊是不可改變的事實,胡母等人已經看見了、傳開了,所以警方只能在「套」上騙人。因為後位自縊只有活套才有效,所以警方謊稱現場的「假活套」為活套,現場片段圖紅圈掩蓋、3D影片圖用死套掩蓋,動態影片變來變去,讓人不知所以,才能欺騙全世界。
有人可能會問:有沒有可能,他這麼吊著很難受,也下不來,這麼難受3天後餓死了?——同樣不可能,因為這麼長期活受罪也死不了,為解脫痛苦而自縊的人肯定會自己下來,換成最普通的勒前脖自縊,這種假活套不會收縮,頭能進去就能出來,雙手扒開繩套,掙扎兩下,頭就出來了,可是這樣掙扎用力的結果,繩子很可能會因為受到額外拉力而拉斷——關鍵是,現場假活套的角度已經告訴世界,自縊者不用掙扎,他直接就掉出來了,因為結下張角太小卡不住頭。
11. 胡式位姿,懸掛腐屍
我們親身實驗證實:用這種假活套要套進頭去,還不能小,懸空一拉,活結就變死,脖子上的套的大小就固定了,不會越勒越緊,脖子後邊、下頜骨後邊、顴骨卡住繩套——如果繩套大、卡不住顴骨,人就掉出來了。卡這三處,還勒耳朵,雖然死不了,卻非常疼,時間一長,耳面會流血受傷。
重點是:頭一直被軀幹拉著,脖子後邊、下頜骨後邊、顴骨,這三處受力,卡住、固定了頭的位姿,因為軀幹重量遠大於頭部,所以頭會一直保持下邊被拽、上邊被卡的姿勢,不會後仰。要卡住顴骨,結下繩張角最小也要38度,如果小於38度(結打高才能小於38度張角),這樣假活套就變大了,人會掉出去,根本掛不住。
再看現場圖:
1下繩張角太小,只有19度左右,這是結弄得太高造成的。這樣的假活套卡不住活人,人會掉出去,這再次表明胡不是自縊;
2頭也沒卡住顴骨,向後仰了,這又表明不是自縊,因為這種假活套後位吊一定要卡住頭,一直保持這個位姿;
3這麼小的張角,是怎樣掛住屍體的?只能是掛腐屍,脖子腐爛過軟、頭完全後仰,鞋帶一掛就勒進皮肉,頭後仰和身體形成勾,勾住了鞋帶,頭被這樣「成勾狀」固定——新屍都不會這樣,因為新屍初步腐敗,也不可能軟到頭後仰到能和身體成勾,被結下這麼小角度的「假活套」吊起而不掉出來。
由此可進一步證明,兇手是讓胡鑫宇屍體腐爛到一定程度,才掛上去的。
這樣就解決了很多疑團,如:強烈的腐屍氣味為甚麼路過都聞不見,比人嗅覺高10萬倍的狗也聞不見,蒼蠅也聞不見,因為那時還沒掛上去呢。
此時思維有一定深度的讀者,可能會問:會不會先在脖子上繞一圈,再這樣後位吊上去?這樣就能勒死人了——同樣不可能,讀者繼續來實驗:
(1)鞋帶已經不夠長了。
(2)即使鞋帶拉伸後夠長,做好活套,在汽水瓶的細腰部繞一圈,再拉起——能釣住的前提,是下繩打結低、角度大(最小也要38度左右),而結高角度小,現場片段的「結下19度角」,同樣會脫套掉出來。
進一步抬摃:先在脖子繞一圈,再這樣的假活套吊後脖子且卡住頭(結下繩張角38度以上),能迅速把人吊死(千萬不能做這個危險實驗),死後繩子勒穿了筋肉、勒到骨頭,勒脖子那圈變細了,使得「假活套」結下張角變小,變成了19度?——同樣不可能,繼續用汽水瓶做小實驗:這樣的話,頭也是一直被拉住、卡住而固定的位姿,不會後仰,到結下角度變小後,頭還會掉出來,這一掉,假活套就從吊後脖,變成了吊前脖了,從後位自縊變成前位自縊了——現場可不是前位縊吊。這個小實驗得來的拓撲學真知,遠勝於「專家式空想」和新聞發布會「詐稱活套」造假的警方「智慧」。
假活套後位吊不死人、頭後仰成勾,這兩個證據,都是因果證據,是決定性的鐵證,證明警方在精心造假,保護兇手。
中共警方的最高智慧,都用在造假、欺騙、包庇兇手上去了,完敗於讀者的小實驗。
12. 索溝吻合,警方胡扯
再看新聞發布會上,省市縣聯合專班稱:「(胡鑫宇)頸部殘存皮膚皮革樣化,可見條形索溝一條,索溝邊緣軟組織見出血,出血部位與死者縊吊體位相吻合,符合生前縊索壓迫形成。」
這是警方直接造假了。上面已經證明,胡不是吊死的,假如是被人勒死的,勒死的傷痕,和縊吊懸掛的勒痕不可能重合——這是法醫的基本常識,因為兩種情況的受力角度不同、體位不同。可見警方的「頸部索溝一條,組織出血與縊吊相吻合」,純粹是瞎扯。
如果真有頸部壓迫皮下出血,也是兇手所為,這是他殺的證據。但是到底有沒有?胡鑫宇是怎麼被害死的?從警方現場、驗屍的重重造假來看,無法相信頸部出血為真。
13. 警方認定「自殺」的鐵證:身下流洩物呢?
自縊者身下都會有這些典型特徵:便溺精液、屍腐物都會流到地下,濺成一灘,會滲入土中8cm左右,警方認定自縊,為甚麼不把這個鐵證拿出來呢?因為沒有,所以要破壞現場,讓你異地偵查都查不了!
對此的迴避,更證明是他殺。
14.白衛衣丟失,因為熱?
關鍵的白衛衣為甚麼丟了?因為醫院緊急手術都會剪開內衣,還是因為純白色內衣,含棉的話無法洗淨血跡?因此內衣丟失的問題,成了全世界關注、追問的焦點,警方竟然避而不談。
只有幾個小粉紅出來給黨圓場,說是天氣熱,脫了扔半路了——要知道,當天的氣溫最低是15度,3~4級風。如果粉紅沒溫度概念,告訴你北方有暖氣的城市,冬天室內溫度不足20度可以投訴熱力公司,不用交取暖費,不足20度的室內得穿毛衣毛褲。
按造假的錄音文件,胡鑫宇是半夜23:08以後「自縊」,瑟縮到半夜,還要脫掉內衣,一直愛面子的小胡,連一點體面都不要了?這又是他殺的佐證。
15.外衣反穿,再證他殺
胡鑫宇外衣為甚麼會反穿?反穿活動不方便,是翻牆的障礙。有網民提出:反穿是死後被兇手穿上衣服的典型特徵,因為處理屍體,都是發生在屍僵時,警方對此不敢解釋。中共媒體弄出幾個小粉紅出來站台,抬出兩說:
(1)怕冷才反穿——反穿就能不冷?怕冷為啥脫掉內衣?那不更冷?
(2)為了體面,蓋住臉,前面墊住脖子,減輕疼痛——看看現場片段圖:假活套吊後位,掛後脖子,人仰面,帽子如果蓋臉會一直蓋著,可是帽子耷拉在胸前,帽子和頭被繩索隔開了,根本不墊在套索下面,根本就沒蓋臉!
網民們解釋的最合理:人死後僵硬之時,無法正常穿衣,只能從前面反穿,還是他殺之證。
16.外衣嚴重掉色,強力漂洗血跡?
再看上圖,假如真如警方說的戶外吊掛106天,黑色衣服在樹林裏不被日曬,只雨淋了幾次,能如此褪色?顯然不可能,被強力漂洗過才會如此掉色。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晚上照相打閃光燈,反光所致,貌似顏色淺了,不是掉色——這又是「專家式空想」禁不起推敲。打閃光燈,反光的一面會反亮發白,不會都發白。看仰面而掛的胡鑫宇的左手,中間反光部份發白,兩邊是黑色。衣服的純黑色,能比手的屍黑色還色淺嗎?衣服不會像鏡子一樣全面反光,有的地方反光,有的地方不反光,反光的地方反亮發白,不反光的地方,還是黑色。看圖,不反光的地方,也嚴重褪色發白,就是明證。
有抬摃者說:黑衣嚴重發白,可能是屍液腐蝕所致,未必是漂洗——如果真是這樣,屍液污染也會腐蝕了兩袖的白色部份,為甚麼兩袖的黑色都嚴重褪色,而白色沒有嚴重污染的痕跡呢?
強力漂洗才能如此,如最常用來洗血跡的化學試劑草酸,草酸不但能充份洗掉血跡,還會漂白,還原白衣服的白色,同時使其它顏色掉色,正如上圖的效果。
至此,作案現場的16個證據,已充份證明這是一兇手偽造的自縊案,特別是本篇的「假活套」、「仰頭成勾」
這個兇手到底是誰?有多大來頭?能讓中共中央直屬的公安部,都在錄音鑑定上袒護他們?
請看下集,破案層層,指向真兇。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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