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立場案」踏入第三十六天審判,控方代表伍淑娟指署名Cantopop3000 寫的網誌文章〈卡夫卡式香港〉涉煽動,理由是作者將「国安法」下的香港跟卡夫卡名著《審判》類比,會令人憎恨「国安法」。

伍淑娟從文中舉出一句話:「香港人一覺醒來,莫名其妙地要面對秘密警察、秘密審判、秘密罪名,所有東西都是神秘莫測,不知就裏就死在獄中。」伍淑娟質疑文章內容憑空想像,「睇嚟睇去都唔知咩係秘密警察。」

鍾沛權很有耐性地解釋,作者想借著名文學作品,比喻香港會出現荒誕、令人恐懼的事。但伍淑娟仍一再表示「我都唔明」、「我都係唔明要表達啲咩」,結果鍾只能回應:「明就明,睇完唔明都冇計。」據網媒報道,此時旁聽席傳來訕笑聲。一個文盲看不懂莎士比亞,難道就可以指控莎士比亞「煽動」嗎?

其實早在2015年三月,「佔中」結束不久,我已在《蘋果日報》專欄借卡夫卡的短篇,暗喻香港法律本質及香港人處境(見附錄〈卡夫卡的香港寓言〉)。那篇文比〈卡夫卡式香港〉早五年寫成,指涉的時事和觀點也不一樣,但單純從文學角度看,以卡夫卡文學世界比照近年香港,絕對貼切。

然而跟伍淑娟談卡夫卡,無疑對牛彈琴。我每天看審訊報道,見到控方的愚蠢提問,幾乎每隔幾句都冷笑一聲。例如《立場》網站有欄目是「香港獨立書店」,伍淑娟居然問:「佢個名叫香港獨立書店,有冇咩意思?」鍾先生解釋「獨立書店」即非大型連鎖經營的書店,伍聞言笑稱:「我 read in too much(過份解讀),一眼就見到香港獨立。」

又如前幾日,伍淑娟把話題扯到大西洋咁遠,提出所謂假設性問題,問鍾沛權在911事件發生後,會否報道拉登等恐怖份子講述發動恐襲的原因。鍾說:「如果拉登會接受訪問,我哋會報道。」伍追問,即使他們講述如何炸世貿,可能影響美國安全,是否依然報道?鍾答,即使不同意恐怖份子的行為,若關乎重大事件、公眾利益,他們仍會記錄下來。

首先我必須指出:把拉登跟香港示威者相提並論,絕對是荒謬可笑的。從另一角度看,伍淑娟的問題也極度愚蠢。她似乎不知道,在2001年11月,即911後兩個月,拉登發布了一段影片,承認發動恐襲,更在片中解釋理由,兼猛烈抨擊美國和聯合國,而美國媒體當時是有報道的。例如CNN節錄了拉登在片中所講的話,還在網站附上影片。CNN有否被美國政府控告「串謀煽動」呢?答案當然是沒有。

由此可見,伍淑娟問這種問題,在正常法庭上,非但入不到被告的罪,反而幫了辯方一個大忙,因為她根本是向鍾沛權提供國際知名媒體的實例,證明《立場》所做的,正是專業新聞從業員的日常工作。但今日香港法庭,檢控官既不知道甚麼是「獨立書店」,又不知道美國媒體在911後報道過拉登發言(這是用google一搜就有的),你覺得這叫「正常」抑或「荒謬」?

今天我特地搜了那篇〈卡夫卡式香港〉來看,發現全文近千字,主要講林夕歌詞和卡夫卡小說,文藝到不得了;至於控方引用的那句所謂煽動的話,原來只有五十多字,佔全文篇幅廿分之一,顯然是作者在「国安法」實施前夕,一時有感而發,表達憂慮而已。

文中所謂「秘密警察、秘密審判、秘密罪名」,若要畫公仔畫出腸解釋,我認為是比喻由逮捕、審判到定罪的過程,都是一種不可理喻、難以窺探究竟的狀況。這種「幻想」有現實基礎嗎?請看看那個甚麼都不明白,卻明白人家在「煽動」的控方,就知道Cantopop3000那句話有幾寫實了。

在一個卡夫卡式法庭,控方借卡夫卡來指控卡夫卡式被告,這種處境,真是比卡夫卡更卡夫卡。

附錄 馮睎乾〈卡夫卡的香港寓言〉

(初刊於2015年3月蘋果日報名采版)

卡夫卡沒寫過香港,香港卻離不開卡夫卡的世界。這位近代大作家在〈法律門前〉(Vor dem Gesetz)講了如下一個小故事:鄉下人在「法律門前」央求守衛放他進去,守衛答道「現在不行,將來或許可以」,又提醒鄉下人說,他只是最低級的門衛,裏頭還有很多重門,門衛一個比一個強,鄉下人想不到事情這樣艱難,聞言後很無奈,只好在門邊「坐住先」。就這樣一坐經年,他無休無止地請求,守衛都只用一些無聊問題來打發他。鄉下人索性將行李中最珍貴的東西都拿來賄賂,守衛照單全收,口中卻說:「我接受,只是要你明白你並沒有忽略甚麼。」依舊禁止進入。鄉下人當初尚能放任地,大聲地詛咒這霉運,但多年後老了,只能對著自己咕咕噥噥,視力又越來越弱,最後更搞不清到底是天黑抑或眼睛出了毛病。在法律的門前,他如此渾渾噩噩地消磨了大半生。

法國人有句老話:「能等待者甚麼都會如願。」(Tout vient à point à qui sait attendre)在卡夫卡的世界顯然是無效的。然而這個故事到底有甚麼深意呢?卡夫卡的寓言像五色舍利,隨人見性,讀者自然可以有自己的詮釋,但令我最震動的,則是鄉下人那種「習得性無助」(learned helplessness)。六O年代,美國心理學家賽里格曼(Martin Seligman)做了一系列很卡夫卡的動物實驗:他給一群狗繫上索帶,分三組,第一組很快獲釋,第二組被輕微電擊致痛,但只要牠們按下槓桿,電流便會中斷,第三組同樣被電擊,按槓桿也停不了,直到第二組按下為止。結果,第一二組沒甚麼大礙,第三組狗則得了抑鬱症。

賽里格曼繼而做另一場實驗:將那三組狗放入箱子,當中有一塊矮隔板,把箱子切半,當狗遭受電擊時,只要跳過隔板就會安全。結果,首兩組狗一觸電即跨過隔板逃走,而第三組儘管也有能力脫困,卻依然選擇趴在原處被電。原來在之前的實驗中,第三組狗不論如何掙扎還是躲不了電刑,於是學懂了「做甚麼都沒有用」(即所謂習得性無助),「萬般帶不走,只有電隨身」,結果第二回實驗時,明明能逃跑也不再嘗試,只心甘情願的忍受折磨。

賽里格曼的狗,不就是卡夫卡故事的鄉下人嗎?他儘管曾苦苦哀求,默默期待,甚至散盡家財,但還是一次又一次地被門衛拒絕。他慢慢對自己的無助死了心,甚至樂得這無助的處境──他不必再為命運負責了──否則早該一走了之,要不然就用別的法子闖進去,而不是躺在門前直到老死,任萬事成空。

守衛最後告訴鄉下人,這道門其實只為他一個而設,其他人永不會由此進出。對,不是也有一套特殊法律只為香港而設嗎?然而那法律大門即使常開,恐怕也同樣不會讓大家入內。◇(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

作者簡介

馮睎乾,作家,在多家媒體任專欄作家。 www.patreon.com/sefir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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