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表示,其香港的代表律師17日收到警方信件,信中「建議」許回港投案。
許智峯前日在其社交網站發文,指現正值香港的47人案審訊期間,警方17日「煞有介事」寄了公函予其代表律師,並附上警方以英文撰寫的函件,指許智峯2021年8月時因違反國安法中的「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被法庭頒下通緝令,建議許帶同該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回港向警方投案。
許智峯在貼文提到,「過去兩年警方都已經習慣同我做筆友,試過多次親自發電郵叫我出庭,這次又何必出信給我律師呢,不如直接FaceTime或Google Chat吧。大家認為我應寫甚麼回信好呢?」
民主派初選案月初開審,許智峯亦有在Facebook發文,提到自己其實是案中的第48人,「若沒有離開香港,還押兩年、明天需要上庭受審的,也包括我」。
許智峯2020年獲丹麥政客協助,經丹麥流亡英國,再到澳洲。他身負近十宗控罪被香港政府通緝,包括2021年涉嫌違反《選舉條例》,煽惑他人在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涉嫌刑事毀壞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2020年立法會會議中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上述國安法案件。
2022年9月,人在海外的許智峯被判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要入獄3年半,他當時在社交媒體回應說「嗤之以鼻」,對於法官陳慶偉在判詞中稱,許智峯不回港應訊損害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許回應:「其實真正徹底毀掉香港司法公義的,正是陳官此類欣然接受成為國安法官、為暴政背書的權貴」。
2022年8月7日,許智峯在悉尼一間餐廳遇襲,當時消息指一名華裔男子在餐廳內向許潑水及辱罵,操流利廣東話,年約50餘歲。後來施襲者兩項刑事恐嚇罪及一項襲擊罪成立,被判處「社區矯正令」(Community Correction Order)12個月,及罰款500元澳幣(約3,000元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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