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洗錢案近日在中國頻發,涉及金額巨大。有業內人士表示,幾年以來,這是資金外逃中國的主流方式。

據中共官媒《每日經濟新聞》12月11日報道,內蒙古通遼市公安局破獲一個利用網絡區塊鏈兌換數字虛擬貨幣的洗錢團夥,共抓獲63人,收繳涉案現金、固定資產、轉出區塊鏈數碼貨幣、以及凍結資金總計約1.3億元(1,865萬美元)。而該團夥利用虛擬貨幣交易的洗錢金額則高達120億元(17.2億美元)。

三個月前的另一起虛擬貨幣案的洗錢金額更多。湖南省衡陽縣公安局9月破獲的洗錢團夥,自2018年即開始通過虛擬貨幣洗錢,四年時間洗錢金額高達400億元(57.4億美元)。

據中共公安部發布的消息,2021年共破獲與虛擬貨幣洗錢相關的案件259起,收繳虛擬貨幣總計價值110多億元(15.8億美元)。

一位原中國金融業高管L女士12月16日對大紀元表示,據她所知,現在中國較大的非法產業大多都是通過虛擬貨幣的方式轉移資金。「這是資金外逃的主流方式,連地下錢莊都這麼走錢,好幾年了。」所以官方破獲的應該只是極少的一部份。

《每日經濟新聞》引述專家的觀點表示,傳統洗錢方式一般通過金融機構進行交易,金融機構對賬戶持有人和資金來源合法性的審查更加完善,溯源能力強。而虛擬貨幣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交易匿名,使得資金流動方向很難監測。另一方面,中國禁止虛擬貨幣發行融資和兌換,而其它國家允許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的自由兌換,因此虛擬貨幣極易被用於跨境洗錢。

據了解,利用虛擬貨幣洗錢大概分為三個階段:首先是洗錢團夥將錢用於購買虛擬貨幣;隨後利用虛擬貨幣的匿名性進行多次交易,從而達到模糊交易鏈路的目的;最後將「清洗」過的虛擬貨幣到某一地址中變現,完成洗錢操作。

上述三階段中的第一階段,洗錢團夥為了隱藏身份,常常通過「買手」操作。他們可能在互聯網上招募買手,並在線上提供培訓,然後通過加密聊天軟件,指導買手註冊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賬戶。

中共官媒《經濟參考報》記者在今年5月的一次暗訪中發現,社交媒體上有很多有關於買賣虛擬貨幣的兼職信息。該記者進入一個「場外交易群」,群中均是「泰達幣」(USDT,一種虛擬貨幣)的買家與賣家。只要有買家提出自己手上「有錢」,不方便購買虛擬幣,立即就有買手接單。買手在平台上採取一種類似網約車的搶單機制,他們每單可獲得1.2%-1.8%的佣金,一天可以做八/九輪。

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共十部委聯合印發的通知,全面禁止與虛擬貨幣結算和提供有關的服務,違反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虛擬貨幣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是合法的。L女士認為,中共禁止虛擬貨幣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為了設法阻止資金外逃。

在中共官方的各種報道中,一提到虛擬貨幣,往往與各種犯罪聯繫到一起。L女士對大紀元表示,其實虛擬貨幣只是一個工具,它本身無所謂好與不好。由於中共嚴格的外匯管制,人們正常轉移資金到國外都很困難,所以,即使是合法的收入,也有可能會通過虛擬貨幣的方式轉移出去,「這是無奈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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