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今日(21日)上午於新界區拘捕一名42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同日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和辦公室,檢獲懷疑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指,該名被捕男子涉嫌透過不同社交平台多次發布具引起他人憎恨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煽惑他人侮辱國旗和國歌的煽動意圖帖文。

據消息透露,被捕男子王姓42歲,報稱任職速遞員。他被指涉嫌在去年至今(21年至22年間)持續透過其社交平台帳戶,發布具煽動意圖的信息,及呼籲反對防疫政策人士反抗。

同時被捕人亦被指涉嫌近日在網上轉載南韓欖球賽播錯歌的片段,並從中加上句子及字眼,意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煽動他人作出侮辱性行為的帖文,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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