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8日的MIRROR紅館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導致兩名舞蹈員受傷,其中一人仍在留醫,警方今日(11日)交代調查結果。

警方指,今早拘捕4男1女,年齡介乎40至63歲,其中4人分別為負責MIRROR演唱會工程的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中擔任業務總監、項目經理和技術統籌,另一人則在負責舞台工程的次承辦商,協興隆工程有限公司擔任高級技術員。4名藝能職員涉及兩項罪行,分別是「欺詐」罪和「容許物件從高處墜下」,另一名協興隆職員則涉嫌「容許物件從高處墜下」。

調查發現,藝能工程作為演唱會工程的總承辦商,對舞台有絕對的控制權,責任包括確保裝置穩妥。而涉事屏幕由協興隆負責安裝、檢查和實際操作,至於涉事的升降裝置、鋼索和機械零件等,則是來自一間大陸生產商。

警方表示,找不到證據顯示藝能和協興隆有採取措施,以確保涉事的裝置達到一定的安全和質量水平,以及可以穩妥使用。而在升降裝置安裝後,亦沒有人安排合資格工程師作詳細檢查,確保裝置可安全運作。調查更發現,從現場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涉事屏幕在事發當日的早上已經出現升降問題,亦有協興隆的成員曾調校裝置,但沒有進行補救措施。

警方續指,藝能在呈交康文署的場地申請文件上,虛報一批裝置和機械組件的重量,與其實際重量相差極大,警方相信文件是有意誤導康文署,意圖儘快得到演出許可,被捕的4名藝能職員就是負責製作和呈交相關文件。

警方指出,涉事演唱會上有6個屏幕,共重9,852磅,而藝能申報的重量是3,600磅,實際重量是申報的2.7倍;演唱會使用的燈光支架裝置實際重5,141磅,藝能申報的是1,080磅,實際重量是申報的4.8倍;鐳射燈的支架連裝置實際重756磅,申報的只有200磅,相差3倍多;另外,演唱會使用的8組喇叭共重12,240磅,但藝能申報的只有1,600磅,實際重量是申報的7倍多。

警方續指,真實的總重量比申報的總重量多逾4倍。被問到提供涉事鋼索和零件的公司有否責任,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鍾雅倫表示,有透過大陸公安機關協助,對涉事的大陸供應商進行調查。但警方和律政司認為,藝能和協興隆有絕對責任確保這批零件和裝置安全和合適地使用,零件出自哪個地區不是重點。

被問到有否調查兩個工程公司過去承辦的演唱會,鍾雅倫表示,警方曾檢視過有關公司過往的紀錄,但由於演唱會已過去,涉及的裝置難尋回,故警方將調查資源聚焦在今次事故上。他又指,藝能提供虛假數據相信是希望康文署儘快批出演出許可,警方相信藝能交出真實的數據,需要額外的時間和成本重新計算紅館天花的重量分布,以及重新設計和安排天花支架的佈置。他又指,有關文件在演出開騷前不久提交,相信如果提交真實數據,演唱會未必能如期舉行。

鍾雅倫又指,調查期間與超過70名證人會面,包括在案發時在場的舞蹈員、附近的保安等,亦有檢視大量文件和邀請專家協助。警方表示,調查並未完結,若發現更多證據,不排除有下一步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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