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一向熱衷遊覽郊外及離島,部份地點需要乘搭街渡才能前往。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主動調查報告,發現本地船隻違規經營街渡服務的情況猖獗,又發現海事處於2017至2020年間的巡查及蒐證行動次數偏低,建議處方加強行動次數,並改善截查船隻時的查證工作。

公署發現,海事處在2017至2020年期間,針對本地船隻非法載客活動的特別巡查次數為平均每年45.5次,即全港合共平均每周不足一次,主要集中於周末,該處同期的「放蛇」蒐證行動更是平均每年不足一次,認為巡查行動次數偏低。綜合傳媒報道及實地視察,發現只供船東或承租人使用的第IV類別開敞式遊樂船提供載客服務的情況普遍,有船隻懷疑以觀光旅遊團作為幌子,掩飾違規載客服務。

公署表示,目前法例無清晰定義「街渡」或「街渡服務」,雖然海事處監管本地船隻載客活動,但其巡查往往未能有效打擊相關違規行為,亦無專責部門監察無牌街渡;就有關第IV類別遊樂船隻之用途定義和規限的解說不足。公署建議海事處針對較常出現的船隻非法載客情況,為前線巡查人員制訂截查船隻指引,並於涉及較多街渡航線或熱門遊覽地點的水域及碼頭,加強巡查及「放蛇」行動。

公署又批評運輸署缺乏有效措施,協助公眾辨識無牌或違規街渡服務。如果某些地點或航線無牌街渡問題嚴重,反映目前合法載客服務不足以應付需求,建議運輸署評估街渡服務供求狀況,監察違規街渡服務,將涉嫌違例個案轉介警方跟進。

運輸署回應指,同意報告中的建議,會加強巡查並將發現涉嫌違規載客船隻資料轉介警方及海事處跟進。署方為便利市民識別合法的街渡服務,除要求營辦商在每艘街渡渡輪的顯眼處張貼服務詳情外,亦已印製尺寸較大的標記,供營辦商在船上當眼處展示。

運輸署又指,已加強宣傳及教育市民須乘搭獲批准的街渡渡輪服務,包括在主要公眾碼頭張貼海報、在署方網頁提供更詳細的街渡渡輪服務資訊,又聯同海事處及警方製作宣傳片及宣傳聲帶,提醒市民須使用合法的海上服務。

海事處則回應,接納公署有關建議並積極跟進。處方指,今年1至8月已進行117次針對船隻非法載客活動的執法行動,超過去年全年相關執法數字,當中包括四次「放蛇」行動,日後會更頻密地巡查及進行「放蛇」行動,並繼續與警方和運輸署緊密合作;處方亦會為前線人員制訂更清晰截查涉嫌違規載客船隻的指引。

為協助公眾辨識違規船隻載客活動,海事處自今年1月起把已獲海事處長批註可作出租或取酬的本地遊樂船隻名單上載至處方網頁並持續更新,以供公眾參考。處方又編製二維碼,印製於相關小冊子,以及在熱門海上旅遊區展示的海報及橫額上,並於社交平台向公眾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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