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之一的喬映瑜,前年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大陸被判監2年,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預料她將於今日刑滿返港,並會被押到天水圍警署接受調查。

除喬映瑜和鄧棨然外,12港人案中的10人早前先後被押送回港。李宇軒另案處理,另外9人同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7人認罪分別被判囚10個月,包括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及郭子麟,而李子賢有3個月的刑期與另案同期執行,即加監7個月。

另一名被告黃臨福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被判入教導所;而黃偉然則承認一項製造爆炸品罪被判囚20個月,妨礙司法公正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與喬映瑜一樣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前年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判囚3年,現時仍在從化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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