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底,加州聯邦中區法院針對索麥所(Somaysoy v. Ow)案再次作出判決,庇護等待期間,由於政府延誤面談而造成失去合法的身份,屬於「技術性的原因」,完全可以申請綠卡。

2015年12月,當事人索麥所持B2簽證來到美國,美國海關給了他6個月的合法停留時間。2016年6月,在他合法停留期到期前4天,他遞交了政治庇護的申請。移民局一直沒有安排他的庇護面談。

2018年,一家公司為他申請了I-140職業移民,同時遞交了I-485申請綠卡。6天後,I-140 申請被批准,但是他的綠卡卻被拒絕,理由是他已經失去了在美國的合法身份。

2020年,索麥所在加州洛杉磯的聯邦中區法院提起了訴訟,狀告美國移民局。2021年1月26日,聯邦法官作出了判決,要求移民局在90天之內批准他的綠卡申請。

外國人可以在美國提出綠卡申請,除了公民配偶、父母等特殊情況外,其他的綠卡申請人必須保持有合法的身份。美國的聯邦法規認為以下6種情況屬於合法的身份:1)永久居民;2)沒有過期的各種非移民簽證;3)難民;4)獲得庇護的申請人;5)豁免者;6)某些護士。很顯然,政治庇護等待者不屬於這6種具有合法身份的人,因此,移民局根據這條法規拒絕了索麥所的綠卡申請。

索麥所在法庭上表示,他失去合法身份,或者沒有得到合法身份的原因是,政治庇護辦公室沒有及時安排面談而造成了延誤,這屬於這條法規的一個特殊的例外,那就是非法身份是因為「其他非申請人的過錯或者技術性的原因」造成的。

索麥所認為自己的政治庇護申請沒有得到移民局的及時處理。如果他的庇護申請及時得到處理,通過面談獲得了庇護批准,他就具有了合法的身份。造成自己沒有合法身份的原因是移民局的延誤,而這種延誤屬於「技術性的原因」。法官引用了之前的幾個案例,支持了索麥所的觀點,再次判定移民局敗訴,要求移民局在90天之內,批准他的綠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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