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外地人士的交流網站「InterNations」發表今年的移居地方排行榜,香港排名第50,在調查覆蓋全球52個國家地區中排尾三,遠遜於鄰近多個地區。調查報告指,居港外籍人士中過半認為他們無法公開地表達自己的意見。查《港區國安法》實行後,外籍人士亦動輒得咎,面臨被拒簽證,甚至被捕風險。
調查以網上問卷形式在今年2月進行,全球有52個國家或地區有至少50人回應,被列入排行榜。鄰近多個地區排名高於香港,包括排全球第3的台灣,第7的越南,第8的泰國,第10的新加坡。
報告指,對在香港的外籍人士而言,政治穩定度是最大的議題;不過有高達65%的人對香港的政治穩定不滿,遠高於全球平均比例15%。香港在「安全與保安」與「政治穩定」範疇,均敬陪末座。有超過一半(56%)的人,認為他們無法公開地表達自己和意見,遠高於全球平均比例的18%。
另外,報告指調查中46%居港外籍人士認為香港本地商業文化缺乏創造力,形容香港不能提供創造力的空間,香港的生活成本高昂,尤其是住屋負擔能力排52個國家或地區末位。總體而言,有56%居港外籍人士滿意在港的生活。
排在第3位的台灣,當地的外籍人士滿意其醫療保健及安全程度,總體而言76%外籍人士對他們在台灣的生活感到滿意。回顧去年同一調查,香港在全球57個國家地區中排第46,當時報告提出香港的生活指數及租金高,亦有人指不滿工時長,未有提及今年所指的保安和政治因素。
香港美國商會(AmCham)去年5月公布調查報告,受訪的325名會員有42%表示在考慮或計劃離開香港,當中62%的人表示,主因源於對《港區國安法》感到不安,有受訪者指「國安法」正在摧毀香港的國際吸引力。
香港外國記者會去年11月亦公布調查,有84%受訪的記者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新聞工作環境惡化,有近半受訪者表示不清楚國安法的「紅線」在何處,亦有近半受訪者稱正考慮或已計劃離開香港。
國安法後 外籍人士動輒得咎
報告無具體說明,受訪者為何覺得在香港覺得無法公開地表達自己和意見,但香港在《港區國安法》實行後,對外籍人士亦動輒得咎,面臨被拒簽證,甚至被捕風險,情況至少體現於法律界及新聞界方面。
在香港執業的美國籍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2020年1月,因「35+民主派初選」同50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捕,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他是《港區國安法》下首名被捕的外國人。關尚義是協助籌辦民主派初選的「民主動力」司庫,亦擔任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國際事務秘書,及亞洲人權委員會主席。
夏博義遭國安警方針對後離港
來自英國的著名國際人權專家、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因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3月1日被香港警方國安處錄取「警誡口供」,即日舉家離港赴英。黨媒《文匯報》記者在他們離港時,於機場追擊及拍攝。
夏博義一直關心香港人權活動,曾多次公開批評香港政府,包括抨擊《港區國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在2021年1月上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後,直言同意外界有聲音形容《港區國安法》是「羞辱」(disgrace)以及「令人反感」(disgusting),又質疑反送中運動相關案件判刑過重。他的立場引來中聯辦和黨媒連番抨擊,中聯辦2021年4月25日更發表聲明稱夏博義是「反華政客」、「為違法者張目」。夏博義則回應強調自己既不「反華」也不是「政客」。
夏博義的涉及國安法案件,疑與其成立「香港人權監察」有關。他在1995年有份成立「香港人權監察」,2014年雨傘運動和2019年反送中運動等社會運動中,「香港人權監察」經常派出觀察員到現場,記錄和監察警方的處理手法。
4月,人權律師韋智達(Michael Vidler)亦離港。他曾在社運案件中代表過黃之鋒、曾健超、朱凱迪等,亦曾代表爆眼印尼女記者Veby Indah。據悉,韋智達律師行(Vidler & Co. Solicitors)早前向香港律師會提交擬停止執業通知書,打算於今年6月3日停止執業。
拒記者工作簽證 無解釋原因
去年11月,《經濟學人》澳洲籍華裔記者黃淑琳被拒續發工作簽證,但當局無提供任何解釋。她曾經報道2019年反送中運動。在較早前,當局亦拒絕續批香港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編輯麥固崙(Aaron McNicholas)及《紐約時報》資深記者儲百亮(Chris Buckley)的工作簽證,他們被迫離港,當局亦無交代原因。
澳洲籍的儲百亮是在中國工作長達22年的記者,他曾經披露中共內部文件,證明中共大規模拘禁新疆維吾爾人。他在2020年於剛剛爆發武漢肺炎疫情的武漢報道,但不久不獲大陸續發簽證並被要求離開大陸,他5月離開北京後,諷刺的是,他的香港工作簽證亦在7月被拒續簽。
他亦曾在2012年被要求離開大陸,轉到香港3年後,他再被准許到大陸工作。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當時批評港府違反《基本法》賦予港人新聞自由的基本承諾,促請當局收回決定。《紐約時報》在當年7月宣布,轉移三分之一原本在香港的員工到南韓首爾,涉及數碼新聞業務。
來自愛爾蘭的麥固崙,2015年到港工作,先後任職愛爾蘭新聞機構Storyful和彭博社;但他在2020年3月轉職「Hong Kong Free Press」後,續領簽證時卻等待長達5個月,不同於以往的最久等待一星期,最後他被拒批簽證。
設「國安組」審查外媒記者簽證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曾經在2020年8月發聲明,指多名駐港外國記者續期簽證時,被延誤處理。當時傳媒報道有消息透露,入境處增設「國安組」審查外媒記者的簽證。
當時《立場新聞》報道接近入境處的消息人士稱,當局加強審查程序,會以技術理由找藉口阻撓,例如被發現曾在現場採訪示威,即可以用申請時的工作不包括採訪為由,延誤甚至拒絕續證。當時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瑞凱德(Keith Richburg)在接受端傳媒訪問時,指記者等候當局批准簽證,自然會引發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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