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市檢察長陳旭,是中共十八大後查辦的第一位省級檢察長,是繼原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艾寶俊之後,上海市落馬的第二位省部級高官,也是上海政法系統的「首虎」。

戲劇性的倒台

2017年3月1日上午,陳旭仍是「座上賓」。

當時,全國法學會系統首個慈善法治研究會——上海市法學會慈善法治研究會,正式在滬成立,上海市法學會會長陳旭出席,並為之揭牌。

2017年3月1日下午,陳旭便成了「階下囚」。

當晚18時58分,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原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旭,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2017年5月25日,經過兩個多月的調查,中紀委發布通報稱,陳旭「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大搞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收受巨額財物,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系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陳旭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所得,移送司法機關審理。

2018年10月25日,陳旭因受賄7423萬元,被廣西南寧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陳旭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繳國庫。

上海「政法不倒翁」

1952年出生的陳旭,是土生土長的上海人,求學和工作一直在上海。

從1979年起,陳旭在上海市法院系統工作了23年。

其中,在上海市中級法院工作16年,歷任上海市中級法院刑一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長。之後,在上海市高級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工作7年,當過上海市高級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2-2003年,陳旭一度成為上海市政法委的專職副書記。

2003年至2008年,陳旭當了五年上海市委副秘書長,成為上海市最高權力中心的「大內總管」之一。

2008年至2016年,陳旭重回政法系統,任在上海市檢察長、黨組書記八年。

據大陸媒體報道,對陳旭涉嫌插手、干預案件等問題的公開舉報,從上世紀90年代就已經開始。舉報者中,有企業家,如港商任駿良;有著名記者,如楊海鵬;有著名律師,如鄭恩寵;還有享受副部級待遇的離休老幹部,如顧稀、劉毅等。

原《財經》雜誌首席記者楊海鵬,因為其妻子被栽贓陷害、非法判刑,多年來一直通過網絡等渠道,舉報陳旭的違紀違法問題。

陳旭曾經找人想「擺平」楊海鵬,但沒能得逞。

楊海鵬發帖說:「去年秋天,一個雨夜,陳旭的人找過我談判,在浦東,他們指定飯店用膳。來人希望我停止公開指斥陳旭,如果照辦,他會夠兄弟。我道:如果陳旭入獄,你繼續忠實你們的友誼,照顧他家人,我會佩服你。如果讓我放棄,涉及我的個人尊嚴,生不如死。這場決鬥,是他的命,也是我的命。」

楊海鵬還披露,2006年上海社保基金案爆發後,陳旭曾「被吉林檢察院人馬關過幾周時間,為的是一個案子,他助自己當律師的同母異父的弟弟、上海華亭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強掙了八千萬。但中途風雲突變,『階下囚』變『座上賓』,他成了協助辦案的人,一干與他圈子無關的幹部落馬,陳旭一年後成為副部大員」。

楊海鵬曾表示:「我走的這條路,太崎嶇艱險,人生不可能走第二遍。被他(陳旭)劫掠的上海富人、過埠商人,四雙手也數不過來。許多上海問題官員,被他下了符咒,只能聽命於他,服從他那個利益集團的體系。他是上海地產黨的『大護法』。」

儘管對陳旭的舉報一直不斷,陳旭卻一路陞官,最後官至副省部級。

陳旭的同夥相繼被查

就在陳旭正式退休,好似平安著陸之後,逆風驟起,厄運降臨。陳旭「小密圈」的密友們接連出事。

第一個被抓的是陳泓。陳泓當時是上海宏康地產公司的法人代表。陳泓在法院工作時曾做過陳旭的親信汪康武的書記員,是以陳旭為「大哥」的在上海司法「小密圈」的密友之一。

第二個被抓的是季剛。2016年1月7日,復星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總裁高級助理兼廉政督察部總經理季剛被查。季剛加入復星集團之前,在上海市檢察院工作20多年。在季剛被查19天後,2016年1月26日,陳旭卸任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

第三個被抓的是汪康武。2016年3月21日,原上海市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汪康武落馬。汪康武曾任上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庭長、經二庭庭長,上海市高級法院經濟庭庭長、審監庭庭長,是陳旭多年的同事與密友。

2017年9月,汪康武被判刑六年半。法院認定,汪康武有重大立功表現。其中之一,就是交代了陳旭的問題。

第四個被抓的是傅強國。2016年5月,上海華誠律師事務所原主管合夥人傅強國被查。傅強國曾在上海市高級法院經濟庭工作,是陳旭的舊部,與陳旭家族關係密切。

第五個被抓的是潘福仁。2017年3月1日,陳旭落馬當晚,原上海市高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潘福仁,接到上海市紀委的電話。

潘福仁曾向代理律師周澤提到,2017年中國新年前後,陳旭被有關部門調查。期間,因罹患癌症住在醫院,他去醫院探望過五六次。

「辦案人員知道後,可能懷疑我和陳旭有通風報信或訂立攻守同盟的可能,所以在宣布對陳旭雙規的當天,也將我叫去問話。」

陳旭被實名舉報

2016年4月23日,一篇名為《任駿良舉報上海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的網帖開始流傳。舉報人任駿良是上海裕通房地產公司的老闆。

這是任駿良寫給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的一封舉報信,信中稱,「陳旭是一個利用司法權力為惡勢力強取豪奪充當保護傘的政法高官」。

信中談到了時任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院長陳旭對沈承勤重罪輕判問題。

沈承勤原為裕通公司副董事長。他偽造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擅自用萬邦中心4個樓層作抵押擔保,為他個人的公司(上海萬翔實業公司),向中信上海信託公司借款1000萬元;逾期還不了錢,中信上海信託公司找擔保人裕通公司要錢時,裕通公司才得知此事,立即將他舉報到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

之後,沈承勤被抓捕,並被公訴到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

舉報信說,沈承勤依法應判處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時任上海市第一中院院長陳旭,親任此案的審判長。沈承勤與上海《解放日報》的政法記者是朱仲明是鄰居,朱仲明與陳旭好朋友。沈承勤可能通過朱仲明向陳旭求情。最後,陳旭竟將沈承勤判刑兩年了事。

信中還談到了他建造的萬邦大廈,9個樓層被虹口法院強行拍賣,19個樓層被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強行拍賣,當時價值7.6億元人民幣的萬邦大廈,被兩家法院強搶。而陳旭與此有重大關係。

當最高檢察院到上海調查此案時,四個關鍵證人竟離奇死亡。這四人分別是:上海華星拍賣公司總經理王鑫明和他的妻子、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警官張慧芝;上海虹口區法院法官范培俊,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潘玉鳴。

陳旭被懷疑是「四名證人離奇死亡案」的最大嫌疑人。

有媒體報道稱,陳旭落馬的最大推力,源於任駿良實名舉報陳旭涉「四名證人離奇死亡案」。

陳旭的後台是誰?

上海律師鄭恩寵曾向大紀元表示,陳旭任上海市第一中院院長時,靠從輕處理與江澤民之子江綿恆有關的上海首富周正毅案,而被提拔為上海市政法委副書記,成為江澤民姪子吳志明的第一副手,之後繼續高昇。

吳志明2002年6月,升任上海市政法委書記,同時兼上海市公安局局長。2008年卸任上海市公安局長。至2012年5月,吳志明擔任上海市政法委書記長達10年。

2002年至2003年,陳旭任上海市政法委專職副書記,是吳志明的第一副手。陳旭很可能就是從這個時候起,與上海「頭號法梟」吳志明搞到一起,並成為上海「政法不倒翁」。

2003年至2008年,陳旭被江澤民的親信、時任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提拔為市委副秘書長,做了上海市委第三號人物、分管政法工作的上海市委副書記、原上海市政法委書記劉雲耕的大秘。

鄭恩寵講,「劉為包庇、提拔陳旭,立下『汗馬功勞』」。劉雲耕是江澤民提拔重用的上海政法界的重要打手之一。

在江澤民的親信韓正擔任上海市長、市委書記、中共政治局委員時,陳旭被提拔重用為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

綜上所述,陳旭的後台老闆,說白了,就是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上海幫」高官,包括陳良宇、吳志明、劉雲耕、韓正等。

陳旭案了猶未了

根據任駿良和楊海鵬的舉報,陳旭與上海四人離奇死亡案有重大關係。 但是,陳旭的判決書中沒有根本涉及這個問題。

鑒於當初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都查辦不了四人離奇死亡案,估計背後還有比陳旭更高級別的官員涉案,並阻擋查辦此案。

不過,中國有句俗話:「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既然出了這樣「人命關於」的大事,就一定會留下各種蛛絲馬跡。

筆者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此案終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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