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自由黨參議員James Paterson致信澳洲TikTok公司高管,詢問數百萬澳洲用戶的數據安全問題,此前該公司證實一些中國員工可以獲取美國TikTok用戶的信息。

Paterson7月4日在Facebook發文說,「在美國曝出TikTok用戶數據可在中國大陸被獲取,讓中國政府(中共政權)觸手可及之後,我已經寫信給澳洲TikTok公司。澳洲TikTok用戶應該知道他們的私人資料是否也同樣被曝光。」

TikTok由中國私營的字節跳動有限公司(ByteDance Ltd)擁有。在《澳洲金融評論》看到的這封信中,Paterson參議員要求確認TikTok及其母公司ByteDance的員工是否也能在中國大陸獲取澳洲用戶的數據。

Paterson參議員是反對黨網絡安全和反外國干預的發言人。他在信中要求TikTok澳洲總經理Lee Hunter和公共政策總監Brent Thomas解釋,他們可以根據甚麼理由「拒絕中國政府(中共政權)根據《國家安全法》提出的訪問澳洲用戶數據的請求?」

Paterson特別提到TikTok澳洲公司2020年7月13日提交給澳洲議會的一封信。在這封信中TikTok澳洲公司說,「TikTok的澳洲用戶數據存儲在新加坡和美國」,「我們從未向中國政府(中共政權)提供TikTok的用戶數據,如果被要求,我們也不會這樣做」。

6月17日,美國網絡新聞BuzzFeed報道說,80多個TikTok內部會議洩露音頻顯示,美國用戶的非公開數據被中國多次讀取。

6月27日,九位美國參議員指責TikTok及其母公司ByteDance監控美國公民,並致信該公司要求解釋。信中的問題包括:在中國的員工是否有機會接觸到美國用戶的數據?這些信息是否與中共政權共享?

TikTok在一封寫給九位美國參議員的信中承認,TikTok的美國用戶數據可以被該公司在中國的工程師獲取。

TikTok行政總裁周受資(Shou Zi Chew)書面回覆說,通過一系列內部安全協議的中國員工可以訪問TikTok美國用戶的某些信息,包括公開影片和評論。但他說,這些信息「都沒有與中國政府(中共政權)共享」,而且受到 「強有力的網絡安全控制」。

中共2017年頒布的《國家情報法》要求企業和公民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該法律是澳洲政府2018年禁止包括華為和中興在內的中國電信公司為5G手機網絡的推廣提供設備的一個主要考慮因素。

據估計,有多達740萬18歲以上的澳洲人使用TikTok,在社交媒體中排名第三,僅次於美國母公司Meta旗下的Facebook和Inst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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