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治犯暴增現象令人擔憂。在美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發表最新研究報告,根據「香港政治犯資料庫」數據,香港政治犯人數在3年間狂升至1,014人。報告更揭露香港政治犯人數已拋離伊朗(605人),與白羅斯(1,187人)、古巴(1,218人)等國家相近。
香港政治犯資料庫(HKPPD)香港民主委員會一個長期項目。根據資料庫紀錄,由2019年6月9日至今年5月10日,香港的政治犯人數由26人暴增至1,014人,總計刑期超過772年,其中582人正在服刑,另外432人已服刑完畢。而在這段期間,至少錄得10,501次拘捕行動,2,974人被起訴,當中1,815人完成審訊,1,198人被定罪,定罪率高達67%。另外1,159人的案件仍在審理,部份案件排期至2023年始開審,已是案發後4年。
1,014名政治犯之中,有非政府組織領袖、記者、律師、社運人士、教師、教授、學生、反對派政客、抗議領導者等,當中有知名人士,但大部份是一般市民,在被捕前未為大眾認識。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梁繼平指,772年總計刑期的數字令他震驚。「這會提醒我們,整個運動背後,政權的清算是一直在進行,亦有很多『手足』、運動者是一直默默地為我們在2019年的運動負上一些代價。」
黃偉國:《基本法》是一紙廢文
民主派前區議員林兆彬接受本報訪問時說,政治犯數字令人痛心,「以前經常講香港沒有民主但是有自由,現在自由程度已經淪為第三世界國家,完全不是國際大都會應有的情況。」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前助理教授黃偉國表示,這個數字對香港而言是恥辱,「如果有《基本法》作為政治權利保障,是不應該有政治犯」,數字印證《基本法》對香港人的政治權利、政治參與、人權保障「基本上是一紙廢文」。
黃偉國續指,香港的國際形象已經蕩然無存,香港以往充當中國的「後門」,避開美國的制裁,如果香港與中國一樣,日後西方對中國的制裁同樣會應用於香港,「如果李家超或一些官員上場,還用外交部發言人那些嘴臉去講話的話,只不過代表特區政府的領導,要為緊隨中國政府的路線付出沉重代價。」
香港民主委員會的研究報告提到,香港年輕政治犯被不成比例地針對,高達四分之三的政治犯年齡為30歲或以下。未成年犯人更是各年齡組別中被判最長刑期的一群,18歲以下組別平均刑期長達26.9個月,18至25歲組別的平均刑期為16.2個月,而26至30歲組別的平均刑期則為16.9個月。而多達73%政治犯為30歲或以下,其中14%不足18歲、48%介乎18至25歲、11%介乎26至30歲。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指,政治犯「都是些社會上較抱持正義的人。包括教師、教授、學者,政治團體人士,抗爭者、宗教領袖等等」,認為數字反映今日政府在迫害年輕人,以往的審判一般對年輕人應該較為寬容,就算真的犯事,都有較多更新的選擇,「但政治犯不一樣,因為他們還有好長命,可以造成更長時間的政治抗爭,年輕人的包袱比較少,對價值及信條一般比較執著,破壞力亦都比較大,所以對年輕政治犯,極權政府一般都會更加重手。」
黃偉國:監禁恐嚇港人不去抗爭
黃偉國認為,數字反映政府想以長時間監禁,恐嚇香港人不去參與抗爭;但若然政治運動本身源於政治腐敗、特區領導昏庸無道,情況變本加厲的話,深信李家超時代會有另一場類似2019年的政治運動「必然會再次爆發」,因為如果市民見不到未來,「倒不如孤注一擲,用更加升級的行動,逼使特區政府改變」,亦不排除有更意想不到的情況。
林兆彬指年輕人最投入社運,「他們當年有勇氣付出代價,冒險去改變香港,一方面令人痛心,亦都令人敬佩」。他提到,社運案件的刑期比以前重,反映香港「越來越高壓管治,容納不到反對聲音,政府利用法庭產生寒蟬效應白色恐怖,令社會不再關心政治社運」。
香港民主委員會指,在《港區國安法》推行後,「未審先囚」情況氾濫,平均還押時間近1.5年,還押候審成為將反對派人士在審訊前長期拘留的手段。目前,還押候審的政治犯人數達184人,實為歷史新高,當中有69名政治犯已被還押候審逾1年。統計顯示,已服刑的個案中,由被捕到判刑的平均時間為515日,更有數以百計被控暴動的政治犯至今仍還押候審近3年。
梁繼平表示,獨裁或威權國家的公民社會都會用數據庫的形式,去監察及整理當地政治犯的資料,包括被捕原因、刑期、等候審訊時間等等。「整個報告的初衷就是想很有系統地去整理這些政治囚犯的資料,讓我們日後可以監察,以及在國際上倡議,因為很多時候我們在國會或者華府游說,被問到一些有關香港囚犯的待遇或者狀況,其實這些數字都可以很好地幫助我們的倡議工作。」
港府:反修例運動 拘捕逾萬人 過千人被定罪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月表示,截至今年2月28日,就2019年反送中運動拘捕10,277人,當中2,804人被檢控,佔被捕人數27.3%;其中1,172人被定罪,佔被檢控人數41.8%。另有939人的案件仍在審訊中。
另一方面,自《港區國安法》實施,截至今年3月31日,175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被拘捕,當中112人(佔被拘捕人數的64%)和5間公司被檢控。至上月27日,有8人被定罪,78人還押候審,59人獲准保釋外出。
「未審先囚」長期拘留 法官法律學者皆發聲
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參與「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被告范國威申請保釋,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但杜當時指關注案件長期延誤,對於范在交付過程中漫長的等待深表同情。香港的執法和司法機關應確保危害國安的案件公正、及時辦理,並認為下級法院應作案件管理,包括訂立各種期限,以免拖延。她透露案中有11人表示會認罪,強調總裁判官應儘快處理認罪,無任何理由拖延其餘被告。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今年2月撰寫專欄,提及國安案件的保釋門檻在黎智英案後大大提高,不少干犯相關罪行的被告均未能獲保釋。他認為:「法律上在被判罪前他們是假定無罪的,這假定在《國安法》第四及第五條亦受到確認。若有合理的原因拒絕保釋,那法院便有責任確保被告儘快接受審判,以避免長期囚禁,造成未審先判的情況。」
李怡:我如果不是在監獄中,那麼我也就不是一個正直的人。
曾任《蘋果日報》論壇版主編的資深傳媒人、政論家李怡現身處台灣。他早前在接受當地《今周刊》訪問提到,他去年4月為寫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回憶錄離港後不久,《蘋果日報》停刊、多名溫和派人士,加上樞機陳日君亦被捕,令他想起十九世紀俄國文豪托爾斯泰曾說過:「在俄國,一個正直的人的唯一出路就是監獄。」他認為這句話也許適用在目前的香港,又說到「如果我在香港,我如果不是在監獄中,那麼我也就不是一個正直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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