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事件期間,大批市民為救被困理工大學校園內的示威者,在油麻地與警方發生衝突,事後多人被控參與暴動。昨(20日)其中一宗在區域法院處理的案件,控方以不能完全避免和杜絕「起底」風險為由,再度要求為33名警員申請身份保密令。法官張潔宜認為頒保密令可保護警員私隱,無嚴重限制公眾知情權及傳媒報道自由,批准全部警員的匿名令,作供時可使用屏障及特別通道。
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一帶發生連串警民衝突,警方當晚在油麻地碧街附近拘捕213人,一共分拆21單案件處理。
今年4月12日,其中一宗涉及13名被告的案件由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處理。當日控方甫開庭時就為本案33名隸屬「飛虎隊」的警方證人向法庭申請匿名令,及使用特別通道出入法庭作供。
申請理由是「飛虎隊」須執行特別職務,身份必須保持機密。香淑嫻遂下令任何人不得公開該33名隸屬「飛虎隊」警方證人的姓名、警員編號、相片、住址、學術背景等資料。
而昨日處理的案件中,6名被告分別為歐育婷、陳調希、陳思朗、朱兆輝、梁家樂及梁栢熙,將在在5月3日開審,預計審訊20日。
就今次33名警員再申請保密令,辯方並未有反對。法官張潔宜認為無須以實體聆訊方式進行,改以書面形式處理。而昨午頒下有關判詞,與一般判詞有別,並無交代控辯雙方代表的資料。
控方指該33名警員駐守「特別任務連」,部份警員將會出庭作供,而其他證人作供時或會提及警員名字。控方認為因「特別任務連」的工作關係,隊員身份要高度保護,形容是「在社會安全的層面上是有必要採取措施」。
若洩露相關警員身份,控方稱會嚴重影響警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控方又指現時高等法院雖有禁制令保護警員,但「任何法規也不能完全避免及杜絕『起底』的風險」,揚言有匿名令不會對被告造成審訊不公,亦不會妨礙公開司法公義。
法官稱不會造成不公平審訊
法官張潔宜在判詞表示,上級法院就「起底」的行為作出臨時禁制令,有可能隨時被撤銷或更改。現由她頒下保密令,可獨立地保障有關警員的私隱。她又指免除作供時公開警員身份,可避免證人及其家人受到不必要滋擾或威嚇。
她稱6名被告確認本案進行辯護時不需要警員資料,而警員在屏風後作供,只令公眾看不到他們的容貌,無阻被告及辯方律師觀察證人的神情舉止,認為即使法庭頒下保密令也不會引致不公平審訊。
她指公眾及傳媒,仍可從審訊得知或報道相關案情,因此保密令未有嚴重地限制公眾知情權及傳媒報道自由。
律政司近年在多宗案件中,均以避免遭「起底」為理由,替將會出庭作供的警務人員向法庭申請匿名令,而在不同案件中,法官的做法並不一致。
例如2019年10月7日各區因反《禁蒙面法》示威引發衝突,一名健身教練涉拳打警員的胸口被控襲警罪。當時控方申請為受襲警員匿名,而辯方反對。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當時警員遭網民「起底」的數字已回落,反映臨時禁制令已見成效,「毋須在禁令以外再加一層保障」,更不能把匿名令常規化,最終下令控方公開警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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