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金鐘的反送中集會遭警方武力清場,民間團體民權觀察上周五(21日)成立「警暴受害者支援平台」,截至23日共收到35宗涉及警察對示威者使用過量武力或濫權的投訴,包括25宗催淚彈、11宗警棍及毆打。有受害者更遭催淚彈射擊胸口受傷,民權觀察指個案顯示警方危險使用槍械,據日內瓦相關指引已屬非法武力,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討警方處理示威手法。

「警暴受害者支援平台」由社工、律師組成。接獲的35宗個案當中,27人是受害者,8人是目擊者。當中25宗投訴涉催淚彈、7宗涉胡椒噴劑、6宗警棍、5宗毆打,還有4宗涉布袋彈、橡膠子彈等(見表)。民權觀察指,有部份受害者強調他們在6.12當天行為和平,從未有衝擊警方防線或與警員爭執,但卻突然遭警員暴力對待。

其中一位投訴人懷疑被催淚彈射擊其胸口正上方而受傷。民權觀察指。該射擊可令受害者心臟停頓或停止呼吸,顯示警方危險地使用有關槍械。而根據《就執法方面的非致命武器及相關設備的日內瓦指引》的草擬本,以催淚彈射擊人體上身及頭部屬非法武力,應嚴禁使用。

一位在金鐘夏愨道的和平示威者指,當他被驅趕往中環方向離去時,遭三名警方特別戰術小隊的成員以警棍從後襲擊,他跌倒在地上,再被警員以長盾牌攻擊,令腿部受傷。當他嘗試回望襲擊他的警員時,他再被以胡椒噴霧射向面部並以警棍毆打,前後至少遭警員以警棍毆打十多下。

另一位受害者表示遭多名警員包圍並以警棍、盾牌襲擊,當他受襲倒地後,警員持續對他拳打腳踢。

民權觀察認為,警方6月12日在金鐘一帶的行動中使用過量武力,已明顯違反國際法的人權標準;相當數量的個案指出部份警員曾對示威者使用非法武力,並達可遭刑事檢控的程度。民權觀察已展開跟進工作,包括循民事訴訟、刑事檢控及投訴警察課等機制追究警方責任。

團體並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檢討警方今次處理手法,避免日後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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