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1日的冬至前夕,一眾在深水埗通州街的無家者遭康文署聯同防暴警驅趕,更將他們的家當全部當垃圾棄掉,他們其後入稟向政府索償。事隔兩年零三個月,即上月29日,無家者一方獲判勝訴,雖然還他們一個公道,但法官指無家者沒有提供物品單據或相片做證,證明家當的價值,只裁定每人能獲署方象徵式100元賠償金,這「100元」代表了甚麼?記者到通州街探訪一班無家者。

審訊長達一年九個月,14位申索的無家者,有兩位還未等到「遲來的公義」已離世,還有四位失聯。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是一班無家者聚集的地方,其中一位申索人周雄光獲有心人捐贈被鋪,他拿著另一位已去世的無家者,「表哥」馬月榮的照片,訪問期間,不時望望斜對面的位置,原來那是馬原本露宿的地方,但現在變得空空如也,他指馬月榮臨去世前叮囑他「要拿個公道」。

對無家者來說,一張床褥和被鋪就是他們的全副家當。周憶述當晚清場的情況,指警方只給予他們10至15分鐘的時間收拾家當,「咩都執唔到」,家當裏還有馬月榮太太留下的銀鏈。馬月榮還未等到討回公道的一天,去年10月便撒手人寰,周雄光表示有點失落,他又指100元的賠償「幫唔到啲咩,都買唔到野,泵畀乞衣都有100蚊!覺得好似好侮辱我地!」,他擔心康文署會再來「找麻煩」,清場清得更頻密。

事發時康文署將70位無家者物品,沒有分類混雜在12個大垃圾車裏,亦沒有通知不在場的50位無家者。另一位申索人阮少碧指,事發時她不在現場,當晚回來「啲野俾人掉曬,周圍搵」,才發現自己的家當被丟進深一米的垃圾車,少碧因腳傷需要靠輪椅出入,遑論要爬上車尋回自己的物品,當中還有她跟去世妹妹的合照,那僅餘的回憶都是無價的,現在只能在腦海重溫那些片段。禍不單行,早幾天有人把她的輪椅偷走,希望有好心人捐贈電動輪椅。哪會否擔心事件再次重演?少碧指「冇得擔心,掃都冇計,始終呢度政府地方,政府做得出呢啲野,你都吹佢唔脹。」

劉嘉曦當晚亦在現場,回想當晚的情況,他形容「係對一眾無家者極大侮辱」,指警方態度惡劣,夾雜粗言穢語的向他們說:「只係畀幾分鐘時間你地執野,之後我唔想再見到啲野喺度」眼見家當被掉進垃圾箱,很多老弱的無家者都追上前希望取回自己的物品,但防暴警反斥他們「唔好拿啲野!拿啲野就告你!」當晚唯有用報紙、紙皮包裹身體渡過寒冷的冬至。他指一眾無家者已被迫入絕路,「政府有冇當我地係人呢?100蚊究竟能唔能夠買到一個人嘅床鋪被蓆、個人物品,甚至係尊嚴?尊嚴係無價嘅」,劉指署方欠他們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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