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月24日實施了「疫苗通行證」,列明感染中共病毒後6個月內毋須打針,但遲遲未有將康復者列在「醫學豁免證明書」。更有私家醫生不願出具「豁免打針證明」,令不少未接種疫苗的康復者憂無法進入相關場所。衞生防護中心回應指,「隔離令」可當作曾經為確診個案,而疫苗網頁有表格及指引可供醫生參考是否提供醫學豁免證明書。

在昨日(3月19日)的疫情記者會上,有傳媒問到,不少私家醫生不肯為康復者簽署「豁免打針證明」,肯簽署的醫生收費高達1,000元,因此詢問「『豁免打針證明』是否可以連同『隔離令』發給確診者?」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回應,出示「隔離令」可當作曾經為確診個案,而疫苗接種網頁有表格及指引可供醫生參考甚麼情況可以獲豁免。

現時當局建議康復者可在3個月後接種疫苗,而科興網頁指如接種疫苗前已知是確診無病徵人士,目前暫不建議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有記者問及科興不建議康復者打針。張竹君解釋,感染後接種建議由經科學委員會及專家小組討論後決定,亦參考不同國家的做法。

据《香港01》報道,該傳媒曾致電多個私家診所詢問可否提供豁免接種疫苗文件,當中有診所指如康復者要獲發醫學豁免證明書,費用高達900元。亦有診所表示,康復者必須提供隔離令作證明,不可只用陽性短訊,收費為370元。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昨早於電台節目質疑,由於現時由衛生署提供的「醫學豁免證明書」沒有列名「康復者」一欄,需額外手寫,私家醫生或擔憂須承擔個人責任,未必願意簽發。他又指,政府亦未曾公開清晰公布細節,即使康復者獲簽發手寫的證明書,場所負責人亦未必能確認而不准有關人士進入。他建議,政府應盡快更新醫學豁免證明書,加入「康復者」一欄,有助市民將證明署上載至「安心出行」,以便於處所掃描。

衛生防護中心總監徐樂堅前日(18日)於疫情記者會坦言,知道有醫生擔憂開康復者豁免證明,亦知道出示隔離令會有不便,食肆等處所未必承認,正在籌建電子系統,但未有任何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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