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在3月3日於網站刊登了一份中英雙語的信函,以幫助剛來英國的港人儘早融入當地生活。有港人組織對此表示歡迎,表示此舉可以協助更多本地人了解BNO簽證,避免出現誤解。
信函由主理BNO簽證新移民融入政策的國務大臣格林哈爾男爵(Lord Stephen Greenhalgh)撰寫,向英國僱主、業主及組織,詳細介紹BNO簽證的背景、在英地位、各項權利及資格等等。
信中表示,持BNO簽證的港人有權在英國租屋,希望業主和地產代理為港人提供彈性處理。因為部份港人在到埠初期,或未能提供長居英國的推薦人資料(UK-basedreferences)或傳統地址證明文件,屆時可考慮接受其它替代文件,例如海外按揭或信用卡/扣帳卡結單等等。
去年4月26日「英國港僑協會」(Hongkongers in Britain)與Hong Kong ARC「香港援助和安置社團」(Hong Kong Assistance & Resettlement Community)以及克尼華人社區服務中心(Hackney Chinese Community Services)發布一份調查報告,顯示英國的房東不太願意出租給BNO港人。因為他們不能提供在英國租房時通常所需的文件:如工作證明、租房證明或銀行帳戶。目前政府的指導文件在這方面也不明確。
在英港人組織歡迎政府決定
不同在英的港人組織都對英國政府的決定表示歡迎,其中「BNO聯盟」(BNO Alliance)創辦人陳家駒表示,隨著移居英國的港人數字不斷增加,英國政府將會為港人推出更多的政策,協助港人在當地安居樂業,「我希望香港人儘快離開中共的暴政,來到英國展開新的人生階段。」
「Britons in Hong Kong」(BHK)成員Windanz表示,政府的信函會讓不少企業和單位對BNO簽證身份人士有更清晰的理解。港人也可以列印信函,向業主、僱主等提供作參考。另外,這也是政府為移英港人的一份踏實的支持,「這顯示政府有從各方面收集意見,聆聽到我們的聲音。相信當局一定會致力幫助港人解決在英國(生活)的各種問題。」
有港人曾被迫租住劏房
對於移民而言,住屋是首要解決的問題。去年3月移民到英國的狄先生即使資金齊全,也在租屋路上屢屢碰壁。
他表示,因為初到英國,不能提供在當地租屋時通常所需的文件,包括工作證明、以往租屋證明和銀行帳戶。即使可以預繳半年至一年租金,也有屋主擔心可能違反租賃法而拒絕出租房子。
他唯有先租住倫敦市中心一處劏房,並與十多人共用廚房、廁所、洗衣機等設備。最終,在三個月短租完結前,憑藉租屋證明和預繳一年租金,成功租借到屈福特(Watford)一棟公寓單位,「那三個月非常艱辛,因為太多人住在同一棟大樓,很多設施都共用,環境非常惡劣。」
作為過來人,他對英國政府的信函感到高興,認為會對移英港人在當地開設銀行戶口、租買樓宇、以及求職就業等方面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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