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其兒子詹劍崙、一名無業女子及一名偷渡來港的馬姓商人同被廉署落案檢控,指詹氏父子及該名商人涉嫌串謀欺詐聯交所及一間上市公司,在該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買殼」協議,而無業女子及商人則被控為該公司洗黑錢,款項達4,200萬港元。案件今日(28日)於沙田法院再訊,暫時4人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6日,待控方向稅務局、銀行索取資料紀錄,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再訊。

案件中3名被告依次為詹培忠(董事,75歲)、詹劍崙(商人,52歲)及王蓓麗(無業,65歲)。詹氏父子二人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案情指他們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在港連同商人馬鐘鴻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與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涉案時期,詹培忠為亞洲資源控股的大股東,詹劍崙則為主席。而王蓓麗則被控一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罪,指她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在港與馬鐘鴻處理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本金為4,200萬港元的可換股票據。涉案次案被告馬鐘鴻(商人,48歲)則涉及以上全部3罪。此外馬鐘鴻被指於去年6月循水路非法入境,因而被多控一項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此案將同被押後至4月26日再訊。

對於控方的押後申請,辯方一度提出反對,稱對廉署由2016年起已開始調查,但至今仍有能索取相關文件感到難以理解,控方則解釋部分資料為新增,裁判官表示應加快調查進度,但亦理解該等文件屬案情關鍵,因此批准控方押後申請。因應疫情關係,辯方申請取消被告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的保釋條件,獲裁判官批准,而在案件再訊前,詹氏父子需以每人200萬港元保釋,王蓓麗以10萬港元現金及10萬港元人事擔保外出,期間3人不得離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馬鐘鴻則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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