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李卓人及何俊仁共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鄒的第13次申請保釋。
羅德泉拒絕鄒幸彤的保釋申請,也拒絕鄒批出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導限制,鄒幸彤保留8日保釋覆核的權利,並於1月25日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審前覆核時再提堂。
案情指鄒幸彤、李卓人及何俊仁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案件將於2月10日再提堂,2月14日處理交付高院的程序。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 @
------------------
請訂閱新官方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XxPrsd
✅立即支持訂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直接贊助大紀元: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ponsors
✅成為我們的Patron:
https://www.patreon.com/epochtimeshk
------------------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