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名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指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分3宗案件今日(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加控各被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上述7人的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4日處理,3間公司案件押後至2月10日處理,期間沒有被告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押。

7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73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59歲)、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51歲)、總編輯羅偉光(47歲)、執行總編輯林文宗(51歲)、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57歲)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55歲)。

3間涉案公司分別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均無派律師或代表出庭應訊。《蘋果日報》早前已停刊,壹傳媒有限公司已被法庭頒令清盤。

控方今日要求為3宗案件新增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獲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控罪稱,上述7人與上述3間公司,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北京當局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其離叛。

控方另修訂一項控罪,指7人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上述3間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黎智英原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他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它敵對行動。

他另被控於2020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李宇軒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WKCC4341/2020 、WKCC2379/2021、WKCC28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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