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約300萬名於8月1日透過八達通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在11月底已達到4,000元,將於12月16日獲發餘下1,000元消費券,並會在當日陸續收到相關手機短訊通知。
根據消費券的發放安排,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在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4至7個月,只要「合資格消費」達到4,000元,尾期的1,000元消費券便會在達標後的下一個月16日發放。
市民屆時可到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領取消費券。
於8月1日透過八達通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即使「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在11月底(即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4個月)未達到4,000元,仍有時間繼續消費。只要他們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最遲在明年2月底(即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7個月)達標,仍可趕及於明年3月16日,獲發尾期1,000元消費券。
市民可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八達通網站及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2969 5500,查詢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以及能否在12月16日獲發尾期1,000元消費券。
政府發言人亦提醒,在8月1日及10月1日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分別獲發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其消費券的使用限期將於12月31日同時屆滿。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過後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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