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元旦民陣發起大遊行,有7人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9罪,案件今日(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3人被判罪成囚12星期,一人罰1,000元,另兩名學生分別入勞教中心及接受18個月有條件感化令。

7名被告依次為關偉洛(33歲,美容公司倉務員)、李輿鑫(40歲,無業)、劉子睿(21歲,學生)、15歲男學生、梁敏(25歲,髮型師)、任詠賢(25歲,閉路電視技術員)及張旭敏(22歲,學生)。裁判官指以上7名被告除被捕地點相近外,案情沒有交集。7人另被控於2020年1月1日在崇光百貨一帶參與非法集結,早前被裁定表證不成立。首5名被告分別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其中被控藏有索帶的李輿鑫及劉子睿早前已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餘三人則罪成。

被判囚三名被告為關偉洛、梁敏及任詠賢,他們早前被裁定管有扳手、鉗、六角匙及鐳射筆,裁判官以判囚16個星期為量刑起點,由於三人沒有案底,而案發至今已逾2年,獲酌情減刑4星期,判囚12星期。任詠賢承認管有兩部無線電通訊器,原判罰1,500元,認罪後扣減三分之一,即罰1,000元,並從擔保金內扣除。另一23歲女學生張旭敏被判18個月感化令,並須同時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等。另一名15歲男學生,因管有的槌可造成嚴重傷害,被判入勞教中心。

關偉洛的律師求情時指,關為家庭經濟支柱,平日須照顧殘障母親及患有精神病及糖尿病的父親。關考慮父親病情,故一直隱瞞父親自己被告一事。辯方提供多封求情信,關的現任僱主讚揚其表現,指其近年連升3級,坦言無論其被判任何刑罰,「都會再聘請佢」。而關的舊同學母親則提及其女多年前意外離世,關與幾位朋友主動協助處理後事,又幫忙其照顧家人。而關的籃球隊友指關義不容辭去幫人,他會二話不說出錢幫忙未有經濟能力出賽的年輕隊友。辯方律師指被告品格良好,本案是單一事件;而控方也沒證據指證被告有以扳手傷人的意圖,案情相對較輕,望法庭輕判。

而張旭敏因管有噴漆罪成,求情時指父母早年離異,與母相依為命,年初母親離情失去依靠及飽受情緒困擾。指自己未能與她於政見等問題上和解,又不能見最後一面而感到內疚,辯方引述報告,希望法庭判被告有條件感化令;15歲男學生為校內排球健將。前教練亦認同他有能力代表香港出賽,與隊友相處融洽。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判被告有條件感化令,使被告能繼續學業及接受訓練,為香港作出貢獻。

案件另一被告梁敏,因被控管有鉗及六角匙罪成,辯方求情時指其父母早逝,但被告卻沒有誤入歧途並努力工作;而任詠賢則積極以義工身份幫助流浪狗及戒毒所所友;現職公司亦對他高度評價,願意作停薪留職,待其服刑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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