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灣仔8.31案中裁定8名被控暴動罪抗爭者無罪的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據今日(8日)消息已經請辭,放棄每月逾23萬港幣的薪酬及多項福利提早退休,一家四口移民英國。此將是「港版國安法」後,第一位本地法官決定離港。

《星島日報》報道,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提早在60歲退休,生效期為下月初。

審理前年灣仔8.31案  8被告罪名裁定不成立

沈法官曾在去年9月審理2019年灣仔8.31案,8名男女被控暴動等罪。其中女社工陳虹秀先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場獲釋。其餘7人在審理後全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亦當庭釋放。

沈法官在裁決時指出,被告在案發時逃跑不一定是畏罪,可能是在警方的警告下離開或對警方恐懼的自然反應。他亦指,不應將穿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選擇服飾顏色純屬個人喜好。他亦接納辯方指被告可能是「見證歷史時刻」,法庭亦認為控方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被捕前的行為。

前年10.1案6人被控暴動  全部罪名裁定不成立

2019年10月1日,警方在灣仔一個單位搜出白電油等物品,並拘捕6名男女,原起訴他們串謀縱火,但開審時控方突改變控罪為暴動罪,沈小民法官聞言斥責控方浪費法庭資源,「锺意做乜就做乜」,「可唔可以公道啲?」

案件經審理後裁定6名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法官指,控方僅依據被告在同一個地方被捕及部份人的電話紀錄,去推斷被告有共同計劃,檢控基礎薄弱。他亦認為即使穿黑衣及配備保護裝備,也不一定是參與非法活動。

2012年獲升任成為區域法院法官

沈小民1987年在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1989年及90年分別在英國及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1997年獲委任為裁判官,2012年9月晉升為區域法院法官。根據《司法人員條例》,區域法院法官的正常退休年齡為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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