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去年9月,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控告觀塘一間黃店的兩名董事,店舖售賣由香港眾志包裝的「自救口罩」,口罩包裝寫有「NOT MADE IN CHINA」及「ASTM Level 1」等標示。事隔一年後,兩人30日再到警署報到後,獲退還保釋金。

香港眾志去年在香港鬧口罩荒時,從外地搜購了100萬個口罩,再自行包裝成「自救口罩」,包裝上寫有「NOT MADE IN CHINA」及「ASTM Level 1」等標示。同年5月,海關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及常委梁延豐。及後海關再以同一條例,拘捕售賣有關口罩的觀塘黃店「Favilla Café」的兩名董事百豪和Thomas。兩人雖然成功申請保釋,但是需要每2個月到牛頭角警署報到。

2人今日再到牛頭角警署報到時,獲退還保釋金,他們再向律師查詢後,獲告知海關會票控餐廳,需要等候法庭發出傳票上庭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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