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聽到一種說法——寬恕是對自己的一種善行;如果寬恕能為對方帶來益處,這是個附加值。然而我們面對的障礙是,我們並不想被寬恕的人得到好處,我們希望他為自己的所為,承受痛苦。
寬恕讓對方感覺好些的想法,對我們是一種挑戰。準確來說,這是我們不想看到的事。
我們以為,不寬恕對方是對人的一種懲罰,對自己無法控制的事,似乎可以控制了。從最初的角度看,我們認為不寬恕是療傷的一種方法,這證明我們的痛苦仍然存在並永遠重要。不寬恕是對我們所受傷害的一種證明和尊重。
特別當我們確信對方傷害了我們卻採取不負責任的做法,或不承認自己做錯時,我們會更加認同不予寬恕的想法。
由於我們不給予寬恕,就能繼續證明對方是錯的,並使我們的痛苦合理化。我們正在拚命地證明,自己確實在遭受痛苦。
「我們(誤)以為給予寬恕就意味著,曾經發生的(傷害)不再重要、相關或存在了。」
最麻煩的是我們相信,寬恕等於讓對方「擺脫了困境」。我們以為這樣會讓對方擺脫負擔——因製造傷害而本應承受的負擔。那麼,哪些屬於寬恕的範疇?哪些不是?
寬恕對方不是說——
別人對你的傷害不存在
你的痛苦消失了
你回到了受傷害前的狀態
生活恢復到沒有發生傷害時的樣子
你不再認為對方因傷害你而負有責任
你為對方的行為找到了理由
你不再認為曾發生的事是重要的
你分擔對方因傷害你而受到的指責
你可以忘記曾發生的事
許多人對寬恕的理解是不完整的。我們說「寬恕和忘記」,然而當我們寬恕時,卻沒有忘記它。
忘記不是寬恕的一部份,也不應該是。寬恕不是簡單的「釋然」,不是簡單地對所發生的事合理化、理智化、或無視我們的感受。我們每個人對寬恕的感受都不一樣。有些人可以瞬間做出寬恕,無須考慮或努力太多。有些人則須專門為之付出努力和練習。還有些人要永遠將寬恕作為目標繼續下去。
寬恕是甚麼?
寬恕是決定讓過去成為過去、允許過去保留不完美的樣子、過去可以不是我們希望的樣子。我們可以和傷害我們的人共存而不必讓過去發生的事影響現在的狀況。我們可以為正發生的事做出反應,但不要讓過去的憤怒影響當下的生活。
當我們原諒過去的事時,我們就不再利用現在的時光去糾正、檢驗或懲罰過去的事。我們或許因過去的事永遠改變了自己,同時我們也隨時睜大眼睛、敞開心扉,準備發現和活在當下。
寬恕要求我們將注意力從過去的那個人、他曾做或未做的事上移開。寬恕讓我們把焦點從等待和希望對方改變、從我們的經歷和內心感受上移開。
寬恕是我們停止從對方那裏索要回報,而是開始關心自己,把迫切希望從對方那裏得到的同情,直接給予自己。
真正的寬恕是我們承認那個傷害對自己帶來的痛苦,而不再強調對方也要認同。寬恕不需要對方承認他們傷害了我們。寬恕是一個內在的工作。
寬恕最終說的是自由。當我們需要別人做出改變,我們才能感覺好過時,我們就是被憤恨所拘禁的囚徒。
我們總是希望得到別人給予同理心,總是將注意力集中在外界,而耗費了自己的能量。我們卻從不給予自己同情心。通常我們想從他人那裏得到愛。而寬恕最終是讓我們從自己這裏得到愛——和隨之而來的自由。
原文 What Forgiveness Really Is 發表在英文《大紀元》。作者南希科利爾(Nancy Colier)是一名心理治療師、作家、演講者、講習班負責人,並出版多本關於正念和個人成長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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