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夏(1437─1516年),字時雍,號東山,明朝華容(今屬湖北)人。他於天順八年(1464年)中進士,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
他本來可以留在時人嚮往的翰林院,步步高升,但他卻主動要求到地方去做官,以盡瘁於民。由於他勤政廉潔,又精明強幹,官職不斷升遷。數年後,劉大夏被任命為廣東右布政使。
劉大夏上任不久,就開始清查布政使的銀庫。他發現有一筆鉅款沒有入賬,就問庫吏為甚麼?庫吏告訴他,這筆款從來不上庫簿,都是歷任布政使,直接掌握和具體支配。照現在的話說,屬於單位的「小金庫」,由單位主管來支配。那庫吏還勸劉大夏「蕭規曹隨,照例行事。」劉大夏聽後,思忖良久,突然大聲地自我責備起來:「劉大夏啊!劉大夏!多年來,你一直在讀聖賢書,做好人,可是今天為何遇到這麼一件事,卻沉吟許久呢?實在是有愧古人,非大丈夫也!」說罷,即命庫吏將這項錢款,如數登入庫簿,作為政府的支銷,自己分文未取。
弘治六年(1493年),劉大夏又被任命為右副都御史,負責治河。
弘治十年(1497年)他做為左僉都御史,到宣府(今宣化)清理兵餉。無論到哪裏,他都嚴於律己,決不私佔一文錢。在宣府,劉大夏下令,草百束、糧十石以上都准許買賣,權勢之家想牟利也落了空。不到兩個月軍糧就充足了,從而保證了邊防的軍需供應,邊境百姓也受利。他本人也隨之名聲日著,受到百姓的稱頌。
劉大夏年過花甲後,唯恐力不從心而有誤國事,曾接連三次上書請求退休。明孝宗見他體弱多病,只好答應了他的要求。但他在家休養不到二年,朝廷又基於兩廣一帶「盜賊」猖獗,民怨沸騰,社會不穩,便起用他為右都御史,總理兩廣軍務。他接到聖旨,只帶了兩名書僮,不惜衰老之身,勇毅上前,立即趕赴兩廣。他到任後採取了一些有力措施,使當地治安狀況,迅速好轉。《明史》上說:「大夏為清吏治,捐供億,禁內外鎮守官私役軍士,法嚴令具,『盜賊』為之衰止。」
劉大夏為人剛正,從不循私,即使在皇帝面前,也總是直截了當地發表個人意見。弘治十五年(1502年),他向明孝宗上書,陳述「兵政十害」,孝宗命他更詳細地談一談弊端之所在,他便列舉了南北漕運中的軍民之苦,邊防軍的困敝,以及將帥剋扣士兵一半薪資等等,引起了明孝宗的高度警覺和重視。
也正是因為如此,他得罪了不少權貴。
明孝宗死後,明武宗繼位。在武宗正德初年,大太監劉瑾專權。這時,七十多歲的劉大夏,已退休還鄉。但奸臣焦芳等人,仍誣告他貪污受賄,還造謠說:「他家的財貨,可比邊費的十分之二。」劉瑾便公報私仇,下令逮捕劉大夏,將他下獄戍邊,並抄沒他家。劉大夏被逮捕時,正在園中鋤菜。他到房子裏拿了數百錢,坐上小驢就走。
劉大夏被發戍到肅州(今甘肅酒泉)。臨行前,「觀者歎息泣下,父老攜筐送食,所至為罷市、焚香祝劉尚書生還。」
正德五年(1510年)夏,劉瑾因圖謀發動政變而被殺,劉大夏這才被赦歸。
有一年朝鮮使者來中國遇到劉大夏同鄉張生,關心詢問劉大夏情況,並說「吾國聞劉東山名久矣。」也有一年,安南使者來中國入貢,問說「聞劉尚書戍邊,今安否?」劉大夏是如此為鄰國所敬重。
劉大夏退休後,他在家帶領子孫種田。稍有盈餘,即分送給親朋故舊中的那些貧困人家。
劉大夏曾有兩句名言,一是「居官以正己為先,不獨當戒利,亦當遠名」;二是「人生蓋棺論定,一日未死,即一日憂責未已」。前一句的意思是:做官要首先正己,而後才能正人。只有不圖名利,才能真正做到清正。後一句則是說:嚴於律己要自始至終,不可有一日鬆弛。
他晚年時,又為自己寫了一篇墓誌,其中有句話是:「無使人飾美,俾懷愧地下也。」意思是:無須別人去美化與吹捧,捫心自問,無愧於良心,方可以死而瞑目。人們認為:這些話,都是他一生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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