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宣佈,將於6月底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紓緩基層家庭長時間輪候公屋期間面對的生活困難,津貼額由一人住戶1,300元至6人或以上住戶3,900元不等,為期3年。房屋署本月底會致函合資格住戶,通知申領安排。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兼房屋署署長王天予,在記者會上介紹計劃。她表示,計劃旨在紓緩長時間輪候公屋,而沒有領取綜援的基層家庭,現金津貼並非租金津貼,房署不會要求申領人士提供租約或繳交租金收據以作證明。

津貼額由一人住戶1,300元
至六人或以上3,900元不等

申領須符合4項主要申領資格包括︰必須為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即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輪候公屋逾三年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而其編配資格仍然有效;居於香港但並非居於公營房屋,以及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現金津貼金額按有關公屋申請內符合所有申領資格的人數而釐定。金額是現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租金津貼上限的一半,1人住戶1,300元、2人住戶2,250元、3人住戶2,700元、4人住戶3,050元、5人住戶3,350元及6人或以上住戶3,900元。

王天予表示,房屋署本月底會向所有於今年7月底或之前,已輪候公屋逾三年,同時可能符合計劃其它資格的一般公屋申請者發出通知書和申領表,估計會發出約9萬份申領表。房屋署在發信後,會以手機短訊通知他們。

她又指,計劃申請手續簡便,相關人士只須填妥申領表,連同所需文件交回即可。計算每個獲批核申請的現金津貼起始月份,是以申領住戶符合所有申領資格的日期,或以遞交已填妥申領表的日期而定,以較遲者為準,最早起始計算日為今年7月1日。

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兼房屋署助理署長翁佩雲表示,部門收到填妥的申領表後約1個月內會以手機短信通知申領者,確認申領表收悉。完成審核後,部門會儘快向申領者寄出申領結果通知書。申請獲批後,住戶將按月以銀行轉賬形式收取現金津貼。

若交表當月未完成審核
首次發津貼時將一併補上

王天予說,由於試行計劃在剛開始推行時會有大量申請,簡單個案預計在起初數月需時約1至3個月處理,隨後的處理時間希望會回落。房署倘若未及在申領住戶遞交申領表當月完成審核,會在首次發放時一併補上住戶應得金額。

為防濫用,房屋署會從申領現金津貼的住戶中抽樣審查。王天予提醒,所有在申領表上填寫的事項必須真確。在領取現金津貼期間,家庭狀況如有改變,亦必須立即通知房屋署。任何人蓄意提供虛假資料或漏報資料以騙取現金津貼,屬刑事行為。除須把多領取的現金津貼退還外,亦可能被判入獄。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期3年,直至2024年年中。政府會在試行計劃推行後適時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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