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後,香港的新聞言論自由空間不斷收緊。特首林鄭多次聲稱將制定法規嚴打所謂「假新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亦稱,支持對此進行立法規管,並會全面調查嘗試用「假新聞危害香港安全的人」。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上月22日向鄧炳強發公開信,關注近日有關規管「假新聞」的討論,信中提到「假新聞」立法在很多國家被用作打壓新聞及言論自由,要求警方交代如何界定「假新聞」及起訴的法律依據等。

警方只負責執行法律 非法律制定者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主席兼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瑞凱德(Keith Richburg)5月10日接受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網台訪問時指出,現時本港新聞自由變得越來越大陸化,情況令人擔憂,質疑「假新聞」定義為何。他指,香港不存在打擊「假新聞」的法例,警方只是負責執行法律,不是制定法律。瑞凱德認為,鄧炳強現時並無任何角色去打擊「假新聞」,並希望能邀請鄧到外國記者會,公開解釋其有關「假新聞」的言論。

瑞凱德受訪時表示,早前去信鄧炳強,是因為鄧看到《蘋果》於頭版刊登來自路透社拍攝的學童在警察學院玩槍的照片後,即不點名批評有關報道為「假新聞」,外國記者會的「新聞自由小組委員會」質疑鄧的有關說法。瑞凱德說,該幅學童玩槍的相片出自路透社,「無任何虛假的地方。」

香港新聞自由猶如被「千刀萬剮」

瑞凱德表示,政府若要就打擊「假新聞」立法,應該讓外界了解具體內容。

瑞凱德提到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就前年7.21元朗襲擊事件進行車牌查冊被控「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港台電視部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因對林鄭犀利提問而不獲續約、港台英文時事節目《The Pulse》記者唐若韞因問及世衛「是否會重新考慮台灣的會員資格」等問題而「自行辭職」,以及毫無傳媒經驗的廣播處長李百全上任後連番整治港台節目等事件。瑞凱德形容現時新聞自由被「千刀萬剮」。

瑞凱德直指,難以明白政府為何要收緊記者查冊安排。他認為查冊對於揭發貪污、調查報道和銀行家核實資料均十分重要,並認為政府應該訂立「資訊自由法」和「檔案法」。

對於港府官員近期對媒體的做法,他批評,他們對任何批評和記者的提問都看成是「抹黑」和「侮辱」。他更指出,香港的全球新聞自由排名指數由2019年的第73位下跌至去年的第80位,但因該調查尚未計算2021年發生的一連串事件,否則下跌更為厲害。

瑞凱德強調,香港現時的採訪環境無疑比過去困難很多,不再如過去般自由。他認為,香港記者要有思想上的調節,並指與中國大陸、柬埔寨、緬甸相比,香港仍有相對大的自由空間,香港記者未來仍有很多事可以做。

瑞凱德指「港版國安法」條文定義模糊,當局可以自行定義何謂超越「紅線」,他寄語傳媒及正就讀新聞的學生,繼續秉持全力以赴報道真相的專業精神,避免自我審查,即使本港新聞自由收窄,傳媒仍有其作用。

網民:禁查冊的目的是保護親政權犯罪者

對於本港現時的新聞自由狀況,網民Cecilia Hung說:「曾經的國際城市,現在竟然只係(是)比柬埔寨,緬甸,大陸好!香港人,大家點睇(怎麼看)!」MK Kwan嘲諷:「與北韓相比,仍有相當大的自由空間。」

對於港警權利不斷擴大,李凜然說:「完善以後的警察不但要執行法律,還要包括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和解釋法律。」Fu Wa Ho認為:「禁止查冊啲目的就係(是)要保護親政權啲犯罪者免被人民查出!」Zi Gau說:「如果是為了保障貪瀆貪腐之人, 這個城市就很淪落了。」

Albert Cheung說:「真係(真是)打擊假新聞嘅(的)話,文匯、大公、國家發言人咪冚罷讕無得撈(全部沒的做)?」

Joe Lee則斥:「有槍有權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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