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鄧炳強連日來批評「假新聞」在香港煽動仇恨、抹黑警隊,亦有親共媒體不斷造勢,聲稱支持對此進行立法規管,引起輿論譁然。香港外國記者會(FCC)4月22日向鄧炳強發公開信,就其提出的「假新聞」議題提出三點質詢,並邀請鄧炳強及香港警隊成員親赴該會講解討論。
FCC主席瑞凱德(Keith Richburg)在公開信中,向鄧炳強提出了三個問題。
其一,既然香港目前沒有法例規管「假新聞」,那麼如何界定新聞真假?其二,包括文字、照片、影片及社交媒體帖文等在內,何種報道形式會被界定為「假新聞」,以及將依據甚麼法律基礎予以調查及檢控?其三,瑞凱德質問鄧炳強,如何令調查「假新聞」與港府早先承諾的保障新聞自由相協調?
瑞凱德表示,希望邀請警務處長或警隊成員到訪發言釋疑,亦期望該會可以藉此機會表達有關看法。
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 on 22 April delivered a letter to Commissioner of Police Chris Tang seeking clarity regarding his recent comments on prosecuting “fake news.” #HongKong #PressFreedom https://t.co/wCpIY4A2SF
— 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 (@fcchk) April 23, 2021
瑞凱德還提到,該會清楚錯誤資訊與陰謀論帶來的危險,並且新聞工作者對此事十分關注,緣於「假新聞」定義很含糊、主觀。在世界範圍內,一些事實上是正確的報道,卻被有些受到影響的公眾人物冠以「假新聞」之名,甚至有些國家還利用「假新聞法例」來打壓新聞及言論自由。因此許多傳媒專家都不再使用「假新聞」一詞。
FCC在此前發表的文章中,曾談及今年2月,緬甸軍政府在發動政變後,為了制止其所指的網上「錯誤資訊」及「假資訊」,立即宣佈就「假新聞」立法。
此外,在俄羅斯及尼加拉瓜等國,當局也都訂立並倉卒實施了類似的、定義含糊的假新聞法,用以攻擊新聞及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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