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當地時間周二(4月20日), 陪審團判定,前明尼阿波利斯警官德里克喬文(Derek Chauvin)被指控謀殺非裔男子佐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的三項罪名成立。陪審員們判定將喬文定罪,判處他犯有一般殺人罪、二級過失殺人和三級謀殺。

喬文將面臨最高75年的監禁。他拒絕在審判中作證。

2020年5月25日,在被喬文和另外兩名警官制服後,弗洛伊德死亡。之前,弗洛伊德因涉嫌在附近的Cup Foods食品店使用20美元假鈔而被拘留,但他拒絕被警察安置到一輛巡邏車的後座。

在報案的商店外面的一輛汽車旁,在反抗警察的拘捕後,弗洛伊德被喬文和其他警官按在地上制服。

據稱,喬文在弗洛伊德的脖子上跪了9分29秒。當時弗洛伊德抱怨說,他無法呼吸。最終,他停止了呼吸。他被救護車緊急送往醫院,但很快就被宣佈死亡。

現年45歲的喬文於2001年加入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在事件發生的第二天,他和其他三名參與逮捕46歲的弗洛伊德的警官一起被解僱。

三名警官托馬斯萊恩(Thomas Lane)、亞歷山大庫恩(J. Alexander Keung)和杜濤(Tou Thao,音譯)將於今年晚些時候接受審判,罪名是協助和教唆謀殺罪。

弗洛伊德之死在全美國範圍內引發了大規模抗議和騷亂。僅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就有超過1,000棟建築物在騷亂中被燒燬或損壞。因為擔心可能發生新的騷亂,明尼蘇達州州長蒂姆沃爾茲(Tim Walz)周一(4月19日)晚上宣佈進入緊急狀態。

在審判期間,陪審團聽取了檢方邀請的一些專家的證詞,他們證實稱,弗洛伊德死於窒息或缺氧。

當地驗屍官辦公室發現,除了弗洛伊德的健康史外,驗屍中發現的芬太尼和冰毒也導致了他的死亡。

貝克在法庭上說:「鑒於他潛在的心臟病和他吸食了毒品的狀況,正是這種相互作用的壓力使他過世。」

防衛專家對喬文案表懷疑

辯方證人大衛福勒博士(David Fowler)之前是馬里蘭州法醫辦公室的負責人。他後來告訴陪審員,鑒於弗洛伊德的吸毒和健康狀況,這宗死亡事件應該被歸類為死因未確定,而不是謀殺。

上周,福勒博士說:「在我看來,由於動脈粥樣硬化和高血壓心臟病,弗洛伊德先生在被警察制服期間突發心律失常。」他還補充說,弗洛伊德體內的芬太尼和冰毒,以及他所患的副神經節瘤,才是導致他死亡的原因。

使用武力專家巴里布羅德(Barry Brodd)作證說,喬文使用的武力並不致命,他當時的所作所為是正當的。

布羅德在法庭上說:「我覺得德里克喬文(Derek Chauvin)在與弗洛伊德先生的互動中,遵循了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的政策和當前的執法標準,是事出有因的,是客觀合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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