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學習的外國學生取得學位後可以申請外國學生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簡稱 OPT)。
OPT是和持F-1簽證的外國學生在學業結束後從事與所學的專業相關工作的臨時工作許可,普通專業的F-1學生可以得到總數為12個月的實習期,而那些科學、技術、工程和機械專業(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和Mechanics ,簡稱STEM)的F-1學生在12個月的實習期結束後還可以再申請24個月的實習期延期。
OPT(I-765工作許可申請)申請須獲移民局批准後,申請人才能開始工作,而近一年來由於疫情關係移民局的審批工作嚴重拖延,使得申請遲遲不能獲得批准,申請人遲遲不能開始實習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OPT必須在學業結束後14個月內完成,OPT審批的拖延不但推遲了實習工作的開始時間,還導致申請人無法獲得足額的12個月實習期。由於OPT審批拖延所造成的問題,移民局在2021年2月26日宣佈將靈活審批某些OPT申請以確保申請人能夠得到足額12個月的實習期。
根據移民局通知,移民局將靈活審批某些遲遲未能收到I-765工卡申請收據的有關申請,而此靈活審理僅限於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收到的申請。
14個月OPT完成期限
F-1學生最多可以有12個月的OPT 實習,而且此實習必須在課程結束後的14個月內完成。由於OPT審批的延遲,某些申請人在申請獲準時已不足12個月。為了讓F-1學生完成所要求的OPT的整個期限(最長12個月),移民局將允許從I-765表格批准之日起開始計算完成OPT 的 14個月期限。
移民局從2021年2月26日起批准的OPT有效期限將與申請人最初I-20表格上的有效期時間長度相同。那些由於OPT申請獲批時不足12個月的申請人可以要求移民局更正這個錯誤,將更正後工卡的截止日期延長至12個月。
OPT 申請被拒後重新遞交
OPT的申請人必須在特定時限內提交I-765表格,但移民局認識到由於移民局工作的延遲,一些申請人按時提交OPT申請,在很長時間後被拒絕,因而無法在要求的申請時限內重新提交申請。對於這種情況,如果滿足以下條件,移民局將接受重新遞交的申請,並視其為在原始提交日期提交的申請:移民局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期間收到了及時提交的原始申請,移民局隨後拒絕了該申請。
重新遞交的申請必須在2021年5月31日或之前被移民局接收,以便移民局將該申請視為在原始收到日期提交的申請。
重新遞交的申請不需要重新從指定學校官員(DSO)獲得更新的I-20表格,只要申請人初次申請的普通OPT申請是在I-20頒發的30天內提交或STEM OPT申請是在I-20頒發的60天內提交。
被拒絕申請的申請人重新申請時應包括一份拒絕通知書以利於移民局對該案審查。
簽名短缺或不足
簽名短缺或不足的申請通常會在移民局審核中被拒絕,此政策保持不變。但是,如果移民局接受了簽名短缺或不足的OPT或STEM OPT的I-765表格申請,那麼移民局以後會發出補件請求而不是拒絕該申請,這樣申請人可以有機會做出回應並提供必要的簽名或糾正缺陷。
以上是移民局關於靈活審批某些OPT申請以確保申請人能夠得到足額12個月的實習期的通知。OPT申請人可以根據移民局的通知更正批准時間不足或申請被退還的情況,以便解決在目前疫情情況下OPT申請可能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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