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人士因組織或參與初選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律政司就其中11人獲准保釋提出覆核,高等法院昨日處理最後4人的案件,「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律政司就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及東區區議員李予信3人的覆核,3人獲准保釋,屯門區議員張可森則被撤回保釋。

在開庭前2小時,早上7時半已經有幾十名市民以及十餘名記者在排隊等候旁聽。

「47人」中,有11人獲准保釋,包括鄭達鴻、彭卓棋、楊雪盈、施德來、柯耀林、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呂智恒、林景楠、李予信,其餘36人需要繼續還押。

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拒絕其中31人的保釋申請,有21人在12日行使每8天申請保釋覆核的權利,全部人被拒或放棄保釋申請。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黃子悅、吳敏兒、何桂藍、岑敖暉、王百羽、林卓廷,保留8天申請保釋覆核的權利,其他被告放棄有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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