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昨日(22日)剛喊話「愛國者治港」,港府即火速推進公職人員《宣誓條例》修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23日)召開記者會講解修例內容時指,區議員需要宣誓,若違誓將被取消資格(DQ)及5年內不得參選。又指梁晃維、岑敖暉等4名曾參選立法會卻遭DQ的區議員,在條例通過後將被取消資格。有關區議員批評,港府意圖將反對派排除於香港的政治體制外,並表示即使被DQ,亦會堅持在不同崗位上,繼續為民主、自由、法治和人權發聲。
曾國衞今日下午會見傳媒,講解《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指,除了《基本法》第104條下包含的公職人員之外,區議員都必須宣誓。如若宣誓無效、違反誓言,將由律政司司長提出起訴,在法庭有裁決前,議員需暫停職務,而一旦被取消資格則5年內不得參選。當局還建議設立「越級上訴機制」,容許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判決不服的一方,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以加速解決涉及議席的問題。
曾國衞指,修例內容中分別列出了「正面清單」及「負面清單」,以清楚解釋及判讀有關人士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作為DQ的準則。「正面清單」包括擁護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及國家安全等。「負面清單」則包括主張、推動或實施「全民投票」、「全民制憲」;利用政府舉行的選舉,組織或實施對抗中央及特區政府的「變相公投」等。他稱修例能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將於2月26日刊憲,3月17日提交立法會審議,但未提及三讀時間表。
有關追溯期方面,曾國衞指,修例沒有特定追溯期,但會按實際情況而定。被問及去年岑敖暉、鄭達鴻、梁晃維、袁嘉蔚4名區議員參選立法會被DQ,其區議會資格會否受影響,曾國衞指,有關區議員的資格將被取消。
據《蘋果日報》引述東區區議員鄭達鴻回應指,選舉法例對參選人的規範,原本只限於是否破產、有無多於3個月的犯罪紀錄等,直言今次修例扭曲了港人對選舉法例的認知。他批評,政府一邊聲稱修例沒有追溯力,一邊卻又要DQ去年曾遭DQ的參選人,形容當局根本沒有邏輯可言。
鄭達鴻分析道,當局意圖透過修例「將選舉牢牢握在手中」,令異見者再難有參選及當選權。他又強調即使沒有區議員身份,日後亦未必能再參與選舉,但都會與港人齊上齊落,在自己崗位上繼續為民主、自由、法治和人權發聲。
對此,荃灣區區議員岑敖暉表示屬意料之內,批評政權「完全扼殺異見者的空間」。但他表示,儘管結局已定,仍會謹守崗位,履行職務到最後一刻。
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亦表示,自己去年底被裁定不符參選資格時,已有心理準備會被取消區議員席位。他直斥,修例反映政權要將反對派排除於香港的政治體制外,以致無法用議會資源抗爭。他預計即使民主派按要求宣誓,亦有隨時被DQ的可能。
梁晃維說,只要一日是區議員,都會用心服務街坊,履行選舉承諾。他向香港人承諾,即使被DQ,也會繼續留在公民社會,在不同崗位上,為大家爭取民主自由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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